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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好 罪人无罪

  【伯15:14】[和合本] 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

  [吕振中] 人是什么,竟可以算为纯洁呀?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可以算为义么?

  [NIV] What is man, that he could be pure, or one born of woman, that he could be righteous?

  [文理本] 世人維何、能為潔乎、婦所生者維何、得稱義乎、

  约伯在他的辩白文中一再强调自己的无辜,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义(9:2;),他断然宣布:我至死要坚持我无辜(伯27:5,即公义)。但另一方面,他又承认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和合本)。意思就是,我本来就是罪性的人,怎么可能在完全圣洁的救主面前成为公义呢?换句话说,生之为人,没有义人?

  提幔人以利法颇为约伯的大胆震惊,更为他的话语所困惑:一方面你坚称自己无辜公义,一方面有承认自己不义有罪,无辜怎么可能与有罪等同,公义怎么可以和不义对等?好人不好,罪人无罪。这俨然逻辑上自相矛盾的对立怎么可能成立?

  因此,以利法武断地否定了约伯的辩解:“人可能无辜吗?女人所生的,能在上帝面前无罪吗‘?(伯15:14,现代中文)。换句话说,你本身就是一个mortal的凡人,是人就是罪人,你怎么可能像你自己表达的那样纯全?罪人又无罪,好人又不好?(伯15:14,现代译本)。

  以利法的反问有个基本的逻辑推论:

  第一、人是什么?基于前面的辩论和基本的共识,他们都承认人一定是有罪的前提。是人就不可能纯全。

  第二、你约伯就是人;

  第三、因此,你不可能纯全。

  第四、你不纯全而自以为纯全,这本身就是你的罪了。因此,你还是罪人

  以利法的逻辑推论是正确的,但为何他的结果出错了呢?问题就他的前设和神学观恰恰出了问题。人是什么?当我们问人是什么,或者人是谁的时候,我们是相信人的存在是依附性的存在,并且存在着可对比性。和上帝不同,上帝是独一无二,且自有永有的。因此,上帝无需依附其他而存在,也不存在可对比性。而人生而有罪,生而就继承了深重的罪性,无法在自存的上帝以外存在。而且,即使我们追求公义,也无法和公义的本身的上帝对比。

  但以利法混淆或者根本不明白约伯提出的一个根本的“罪、罪性与罪行”的区别。约伯固然有罪性,因而也算是罪人。但不代表一个有罪性的人一定要有、或者一定会有了罪行。比如,以诺,以利亚,但以理,约伯,还有那尚无意识而夭折的婴儿(约伯就曾提出过),你都似乎无法拿这些有罪性的人和公义上帝的义相提并论,但也不能说这些有罪性的罪人就是有罪行的罪人。罪性是继承的,不在自由意志选择下的无辜,尽管都需要救赎而才能称义,但既然不是自由意志选择下的犯罪,你也不能要求他偿付自由意志犯罪的代价。以利法的另一个错误就是,即使约伯就是有罪了,但他的苦难也不能与他的罪恶划伤绝对的逻辑关联。即使他自己,也清楚约伯不是因为罪孽深重而苦难深重。他无法在现实中为此圆场,又更不敢相信全能全知全善全然公义,不会做错事的上帝,赏善罚恶的上帝让约伯受苦是自己弄错了。甚至他也无法回避约伯提出的所谓,不仅自己,世界上恶人当道,义人受苦比比皆是的事实。但他不敢质疑上帝,便只能力证约伯有罪,并试图压服约伯闭口认罪。因此,他被约伯逮个正着:你们怎能在公义的上帝面前为上帝说不义的话?这样祂不要证明你们的不义吗?

  站在公义上帝的标准和罪性的原则下,约伯是罪人,这一点约伯承认。但这个有罪性的罪人不是有罪行的罪人。我们可以说,这是罪人无罪。而站在约伯纯全的行为来看,即使上帝也承认世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他其实是一个好人。但这个好人依旧带着无法摆脱的罪性。因此,是好人不好。

  当以利法尚不清楚这个基本的“罪性与罪行”的概念的时候,他怎么都无法理解约伯的所谓“罪人无罪,好人不好”的论辩。

  而约伯其实也陷入了自己的道德困境和逻辑误区:上帝是赏善罚恶的上帝,而我约伯既然无罪无辜为何受苦?而那些明显邪恶的人,比如那些抢夺财富杀人灭口的人却为何亨通?而这一切都是上帝自己的作为。约伯因此提出要与上帝辩驳,他希望在上帝和自己之间有一个审判者,他要证明自己有义,上帝不义。但上帝毕竟是上帝,祂是永恒的主宰,义人受苦未尝不是上帝给义人的恩典赏赐,恶人亨通未尝不是上帝给恶人的惩罚。放在上帝的永恒里,义人的受苦终必成就上帝的赐福,恶人的亨通终必成为恶人的惩罚。况且,谁知道恶人不会离弃恶道而悔改,义人经过苦难而更有恩典?

  约伯的痛苦与困境就是,他以自己血肉之体短暂的视野来衡量上帝的作为,试图以理性的判断来推论上帝的工作。当“上帝是公义的,公义的就必然赏善罚恶,而恶人依旧横行其道,我和那很多义人反而受苦”的事实被约伯逮住时,他便陷入了对上帝逻辑推论的误区:以自己为义,而不以上帝为义。约伯未理解的是,上帝固然全然公义,且赏善罚恶,但这一切都是在上帝永恒、智慧而大能的作为之下。在理性之外尚有更高的判断标准。在理性看似不义之中,上帝依旧以祂的奇妙作为,施行着祂的公义而慈爱的审判与救赎。

  这世界有很多东西我们看似知道却是无知,看似明白却是糊涂,看似精明却是愚蠢,看似觉察却是未悉。逻辑上证明正确的不一定正确,逻辑上帝证明错误的也许有道理。感性之外尚有悟性,悟性之外还有理性,理性之上还有灵性。看来,面对上帝的无限奇妙,信心比眼见来的实在,感恩比质疑来的智慧!

  亲爱的父上帝:
  祢的作为奇妙,
  我有限的理智怎能理解?
  祢的救恩莫测,
  我信仰的知识怎么洞悉?
  祢的智慧非凡,
  我小小的理性怎能知晓?

  但不知道我何以传讲?
  不洞悉何以明白?
  不研究何以理解?
  不思辨何以清晰?

  求祢给我感性,
  让我在爱中认识祢的慈爱;
  给我悟性,
  使我学习而能明白祢的真道;
  给我理性的思辨,
  让我在信仰中寻求理解;
  给我灵性,
  让我在经历觉悟祢的纯全;
  给我圣灵,
  让我在与你契合中契合于祢。

  求祢赦免我以往误判的罪过,
  饶恕我无知而自以为知的罪孽,
  我无知且自以为知,
  不能判断却妄作判断。
  都愿祢饶恕而赦免,
  拯救我脱离一切的羞愧,
  让我在祢的光中依旧见光,
  在祢的荣耀里得着医治、恢复与复兴。

  求祢让我认识自己,
  晓得自己是谁,
  好使我领受祢的托付与职份而坚定,
  懂得谦虚退让而自明;
  晓得哪些是祢的托付而持守,
  哪些是为祢的虚己而谦让。
  在应该坚持的时候不退让,
  在应该谦让的时候能灵巧。
  愿祢在我身上得着极大的荣耀,
  愿我在祢那里得着丰盛的怜悯与恩惠,
  愿人借着祢给我的施恩而得着美善的祝福。
  愿我们同心的人蒙恩,
  愿我们同行的人蒙福。
  愿祢施恩的手与我同在,
  愿祢拯救的灵充满我的心。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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