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看中的(3)
作者:夏新穗 2016-01-09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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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玛利亚人认为拜父的地方应该在基利心山,以色列人认为最佳的崇拜地点应当在耶路撒冷圣殿。而这些都是外在的,当耶路撒冷的圣殿失去崇拜的实质,成为以色列人炫耀的藉口时,圣殿的被毁就成了必然的结局。 “在乎灵,不在乎仪文”,“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2:29,7:6)这也正是旧约和新约在事奉上最大的区别。 旧约是“律法时期”,注重外在,不管人的内心如何,只强调做出来怎样;新约是“恩典时期”,注重人的心灵,从人的心灵深处对付罪恶,从而解决人类犯罪的根源。所以我们说“内在比外在更重要”,外在是做给人看的,而内在则为神所鉴察。 三、主称赞贫穷寡妇——动机比动作更重要 “耶稣抬头观看,见财主把捐项投在库里,又见一个穷寡妇投了两个小钱。”(路21:1--2) 作者路加在这里记载两个人的行为,描写他们的动作时,用了一个相同的字眼“投”,说明他们都在向神家奉献钱财,财主肯定投入的是“十分之一”,而寡妇仅仅投了“两个小钱”,耶稣高度称赞寡妇的行为,说她所投的“比众人还多”,这是为什么呢? 财主的“十分之一”数额一定不会小,但却为自己留下了“十分之九”,“十分之一”只是他的“有余”。而穷寡妇是“自己不足”,“两个小钱”是她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可谓她的全部积蓄。因此可以说寡妇的奉献是倾其所有,当然“比众人还多”。 更重要的是财主的“十分之一”,是律法的例定,是来自神的命令,以色列人向神家缴纳“十分之一”是必须的,不存在什么愿意不愿意。所以财主的“十分之一”是带有强制性的,财主的奉献是被动的。而寡妇的奉献是甘心乐意的。 《使徒行传》里记载初期教会信徒都把个人的田地和家产变卖,变卖后的价银交给教会统一管理,“凡物公用,按需分配。”(参徒2:44--45,4:34--35)“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徒4:32)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后来成为保罗同工的巴拿巴。大家这样行,没有人勉强,都是凭着个人的信心。 有一对夫妇,叫做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两个人也卖了自己的田产,“把价银私自留下几份,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几份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5:2) 亚拿尼亚夫妇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一,对教会未来的发展,没有足够的信心,害怕有一天教会散伙,自己的家产白白的付出了,因此私自留下一部分; 第二,正如彼得后来所说的,“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是你做主吗?”彼得的意思很清楚往教会奉献钱财是自愿的。无论捐多少,都没有人勉强,但必须要实事求是,绝对不得弄虚作假。 那么,亚拿尼亚夫妇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一句话,就是沽名钓誉,想得人的称赞,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结果蒙受咒诅贻害自家性命。 巴拿巴和亚拿尼亚夫妇同为变卖家产交给教会,为何一个蒙神称赞,另一个却遭受咒诅呢?就是因为两个人的动机不同。 在今日教会中,亚拿尼亚夫妇之流,实在是不乏其人,他们奉献钱财周济穷人,却为了获得人的称赞,贪图虚浮的荣耀,这样的心态,在神面前是不足取的。 在今天的新约侍奉中,神迫切的希望我们,用真诚的心灵来到他面前,脚踏实地实实在在做他的儿女,神喜悦这样的人,更看重这样的人,会把他各样属灵的好处充充足足地赐给他们,愿我们每个神的儿女都成为这样被神看中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