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讲义(2)
作者:秦学诗 2024-10-20 点击:...次
因信称义 罗1:16-17 一、 世人都在罪恶之中:原来神的愤怒都从天上显明在他们身上,罗1:18-3:20,其原因是因世人与神断绝关系而走到被神弃绝、任凭的地步。 1、神的三个“任凭”罗1:18-32 (a) 明知有神而故意不认识神,而去拜偶像 (b) 由拜偶像而进到私欲主义的败坏 (c) 由私欲主义而进到各种罪恶的“演奏员” 2、犹太人都在罪恶之中,因不能遵守律法 , 罗2:1-3:8 3、全世界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都得被定罪,沉沦灭亡 。 罗3:9-20 二、神的救法是由神的爱和神的公义互相结合而组成神的义 罗3:21-26 按照神的爱,巴不得世人都得释放而被神 称为义,但是又不能来个惠而不费的“大赦”。因为神是公义,依照神的公义,有罪的就得被定罪,决不能违反神的公义性,叫魔鬼、叫人说神是不公义的。若不“释放”,神的爱、神的救法就得不到彰显,所以神是左右为难。(这真是公道、人性两是非)所以神的救法是由神的爱和神的公义互相结合而组成神的义。 三、神叫耶稣来到世上做成了神的义袍给人穿 1、主的生,替我们遵守神的律法。 2、主的死,为我们受了律法的诅咒,担当了我们的罪刑。 3、主的复活,给我们改变了地位成为神的后嗣,进到神前来享受神的义。 4、主的升天,向神汇报做成了神的义(约16:11) 其实,简单的说就是主耶稣奉神的旨意来到这个世上开设了神义的“裁缝铺”,给所有的罪人作义袍。谁信耶稣谁就穿上了义袍,蒙神宣告无罪,被开释成为义人,不再是罪人。并赐给圣灵与血作为判决的证明。总而言之,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全了神的义,或者说是显明了神的义。这样,我们一接受耶稣做我们的救主就能被神称为义了, 而且是三方面都成为义。(参林后5:21;罗3:25-26) 四、因信称义的结果 ,罗4:25;5:1-11,即穿上义袍而产生的在各方面的效果 1、藉着主的死,能与神和好,免去神的愤怒。参罗5:6-9 2、藉着主的活,进入神的恩典,享受神的义,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即便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有神的爱浇灌在我们里面,等于有了确实的证据,并且藉着主的生,以神为乐。罗5:2-5:6-11 五、因信称义的目的,不只是为上天堂得救,乃是为显明神的义(参林后5:21)。主耶稣所做成的义袍穿在我们的身上,其目的就是要藉着我们的言行和工作上,以及在各样环境上显明神的义,成为神的义。也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来。 六、藉着主的升天向神报告已作成神的义。 求神在各样环境中保护我们,显我们为义。(参约16:11;诗4章;赛50:6-9) 总论:穿上主耶稣的义袍(包括主的死,主的复活和主的升天)即是披戴主耶稣基督。这义袍披在我们身上可以作盔甲、军装与仇敌争战。(参彼前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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