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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园里的婚姻与爱情(3)

现代社会,人们都喜欢把爱情和婚姻分开来谈,好像爱情和婚姻是一对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仇敌。可是在亚当和夏娃的婚姻中,我们欣喜而意外地看到,婚姻与爱情浑然一体,不可分割,也不必分割。你无法说一朵花到底是先有香味还是先有色彩;同样你也无法描述亚当和夏娃的婚姻与爱情到底哪一样先发生、哪一样后发生。由于有神作媒,他们的婚姻与爱情互为因果、互为表里、互相建立、互相促进,因为他们在婚姻里,爱情更强烈;因为他们有爱情,婚姻更牢固!

可是看看我们的现实生活,却只能让人叹息,苦心经营,适得其反;因爱成婚,因婚成恨;自主最真,自苦最深;自虐最久,自残最痛!

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当人试图自己作自己的主人时,结果只能是“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以赛亚书65:2),“中了自己的诡计”(约伯记5:13),最后的结果是怨天尤人:“人的愚昧,倾败他的道,他的心也抱怨耶和华。”(箴言19:3)

在婚姻与感情中,人被自己欺骗的机率更高。因为夫妻双方都带着一把自己的尺子,用它量对方,怎么量怎么不合格。为什么不赶快回转,把自己的尺子和和对方的尺子叠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十字架呢?

八、离开父母的必要性

对于素来讲究“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人来说,“离开父母”是骇人听闻的,四书五经容不下“离开父母”的刺耳,唐诗宋词担不起“离开父母”的沉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开父母”却又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可以暗里做却不能明着提,谁提“离开父母”,谁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挑战传统的狂徒,罪大恶极的叛逆。

然而,《圣经》却在《创世记》、《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以弗所书》里四次提到“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神是命令人类注重孝道的神,《圣经》中讲孝敬父母的地方有十三处之多,“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既然如此,神为什么还要让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呢?

那是因为神把夫妻关系当成所有人伦关系中的第一关系!任何在婚姻中摆错优先次序的人都得付出代价。为什么中国人的婚姻质量很差?因为中国人普遍忽视婚姻,有的重孝道,把父母当做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后裔,把子女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义气,把朋友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还有的重江山、重事业、重金钱……在这些重要的东西面前,婚姻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无论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壮举,还是《三国演义》中刘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谬论,都把婚姻当成了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在这样的传统文化中浸淫已久,中国人的婚姻怎能不出问题呢?

然而在神这里,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仅次于神。任何妨碍二人世界的不利因素都必须首先治理,于是乎,辛苦一生的父母首先被“治理”掉了,因为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他们必须从父母的岗位上退休,转而去学习做儿女的朋友。

要“离开父母”,就得彻底,不能拖泥带水,不仅要在空间上离开,精神上离开,经济上离开,还要在思想观念上离开,在生活习惯上离开。这样做,虽然有些不合传统,有些不近人情,但是这对父母和儿女双方都大有好处,既能让辛苦操劳了一生的父母得到一个宁静的晚年,享受他们的二人世界;又能让小两口得到一个自己适应、自己磨合、自己成长的空间,还能防患于未然,将婆媳冲突和翁婿矛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九、十诫里为什么不提夫妻关系?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是婚姻的设立者,神是婚姻的守望者,神是婚姻的祝福者。《圣经》以婚姻来比喻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称此为“极大的奥秘”(弗5:32)。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夫妻关系这么重要,那么十诫里为什么不提夫妻关系?这确是个尖锐的问题。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十诫的具体内容吧:

据《旧约.出埃及记》记载,“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然后就是著名的“十诫”:

①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③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④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⑤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⑥不可杀人;

⑦不可奸淫;

⑧不可偷盗;

⑨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⑩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17)。

这十条诫命,前四条着重人与神的关系,后六条则着重人与人的关系。在论述人与人关系的六条诫命中,一句也未提到夫妻关系,却把孝敬父母放在了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第一位。这确实容易引起疑问,神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让人爱妻子,不爱父母,还是爱父母,不爱妻子?或者像中国儒家文化那样片面突出孝道,却无视夫妻感情?

其实这是一个毫无心肝的伪问题,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我们的头脑已经由于太聪明而变得僵化、冰冷了。对于十诫,耶稣作过这样的总结:“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0)“爱人如己”既然包括爱一切人,甚至包括爱自己的仇敌(路6:35),当然更应包括爱自己的父母和配偶。

其实仔细分析这十条诫命,我们会发现,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六条诫命中,都说到了人对婚姻、对配偶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诫孝敬父母,当然包括孝敬岳父岳母,孝敬公公婆婆,夫妻双方都把自己的父母和对方的父母一碗水端平,可以大大减少家庭矛盾,稳定家庭关系,加深夫妻感情。想一想吧,神告诫人“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利末记19:32),一个人如果连陌生的老人都能如此尊重,还怕他(她)不孝顺自己的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还怕他(她)不爱自己的配偶吗?

第六诫不可杀人,可以保护夫妻双方的人身安全,使他们避免在婚姻中受到行为上的暴力、语言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威胁。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15)。显而易见,当一个人在心里恨自己的配偶、对他(她)生气发火时,他(她)已经犯下杀人罪了,要想制止这种罪恶,只能管好自己的嘴,“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以弗所书4:29),争取让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25:11)。

第七诫不可奸淫,则更能体现神在保护婚姻方面的良苦用心。现代人不以淫乱为耻,反以淫乱为荣,即使不以为荣,也对淫乱司空见惯、麻木不仁,可是神却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32)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以弗所书5:4)

“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10:12)

如果男人女人都能遵守这些诫命,从言语行为到心思意念都圣洁起来,世界上还会有那么多彻夜不归的丈夫、那么多红杏出墙的妻子吗?还会有那么多破裂的家庭、那么多破碎的心灵吗?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也是对婚姻的保护,不让人作假见证,就是不让人说谎。众所周知,许多人以谎言为食、以谎言为生,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人生哲学,很多人每天都在谎言中生活,不说谎的日子,实在连一天都没有。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周围的人只好跟着上当受骗了。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谎言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别人,而是他(她)的配偶。如果人人都不再绞尽脑汁编造谎话、维持谎话了,配偶还会整天想着当侦探吗?

最后一诫不可贪心,神更加直截了当地警示人类,不要“贪恋人的妻子”,人只要靠着神的力量安于本位,知足常乐,肯定不会对自己的配偶挑三捡四,把婚姻搞得污七八糟。

十诫里不直接提夫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6)。一个正常人,根本用不着别人专门给他讲自己要爱自己的道理,用不着别人给他教如何爱自己的技巧。一个人爱自己的配偶就是爱自己。这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十诫里没有直接告诫人“应当爱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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