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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未信的伴偶相处?

首先我们必须强调圣经的两个基本原则:信要与信的人结婚,第二个原则是不可离婚。但是也可能产生一种特别的情境,就是很多人是在结婚之后才信主,但是伴偶仍旧不信。那么,基督徒该如何与之相处呢?这并不是一种容易的处境,可能发生许多的冲突:比如儿女教育,工作观念、十一奉献和家庭观念,可能都是彼此的冲突点。

圣经中其实也有相应的原则(林前7:10-16)。该段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来讲如何处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婚姻问题:上半部分是处理愿意与基督徒继续在婚姻中的(林前7:10-14),下半部分是处理不愿意与基督徒继续在婚姻中的(林前7:15-16)。为了便于基督徒理解与非基督徒婚姻的基本处境和应对原则,我们将从三个基本的相处原则出发:

婚姻的原则:不可离婚(林前7:10-13)

当代文化特别轻视婚姻,婚前同居,闪婚闪离都是其表现。轻言离婚是一种幼稚、情绪化和不负责任的表现。基督徒婚姻的生活中,任何时刻都不应该第一时间就考虑到离婚。离婚是终结了修复的可能性。这一原则同样也适用于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婚姻之中:不可离婚!1不可离婚的要求突显了对婚约的尊重:

1、圣经的原则

保罗特别强调关于不可离婚的教导,是出自于基督的教导,也是普世教会应该遵循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7:10-11)。” 该原则适用于双方都是基督徒的婚姻,也适用于有一方不是基督徒的婚姻。圣经中对于婚姻相当的看重,是因为神用婚姻来形容祂自己和以色列的关系,在新约中教会更被看作是基督的新妇。在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1)保罗为何要向夫妻有一方不信主的婚姻强调不可离婚的原则呢?四福音中论及离婚被允许有两个原因:奸淫和淫乱,但是这两个理由并未说明。我们不排除可能出现类似的状况:夫妻一方信主之后,夫妻生活的矛盾因为信仰进一步的产生,以至于导致有离婚的试探。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婚姻中,常见的试探是,基督徒会认为非基督徒的形象和圣经中的形象相差甚远,常表现在基督徒以圣经的原则去教导对方。

保罗对这类人的教导很明确:“不可离开丈夫!”信仰应该成为不可离婚的理由。对婚姻的尊重,以及不可离婚的教导其实适用于所有人。并且,离婚所带来的伤害可能比不离婚带来的伤害是更大的。“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婚约中的委身,是终身性的,是由神亲自签署的人不可解除,更遑加以破坏了!2离婚其实不单单要双方同意,更要上帝同意。

2)离婚后怎么办?有两种选择保罗比较建议,一种是离婚守独身,专心的侍奉神;3另外是暂时离开,目的是给彼此空间,然后再修复关系。保罗为何强调离开了后不可再嫁?意思是基督徒迫不得已离婚,也不是为了真的与对方隔绝,而是继续带着复合的盼望来与对方相处。在保罗的爱的观念中,不仅仅有美好的感觉,更有责任和担当。

爱的感觉并不是结婚唯一的理由,更不是离婚的理由,我们必须检视我们的爱和感觉。现代人之所以这么容易离婚,其实就是太过自我,不愿意为自己的选择负上责任的表现。不少人离婚其实是因为遇见了自己认为更合适的那一位,而这在圣经中是完全被禁止的,婚姻之外的爱都是邪情私欲。

2、现实的处境(林前7:11)

信仰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这也可能导致未信主的一方感到惊讶甚至难以接受。保罗也暗示当夫妻一方信主之后,夫妻生活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冲突,甚至可能会因为信仰的缘故导致离婚,但是这些问题也不能构成离婚的理由。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夫妻的矛盾是必然的,因为他们彼此的信仰和价值观完全都不一样,该类婚姻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1)首当其冲的是儿女的教育问题,特别表现在儿女的信仰教育上。例如,给不给儿女去教会上主日学,以及寒暑假是补课还是去参加教会夏令营?是否可以教导儿女祷告和读经?这种问题的共识在婚前和婚后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2)第二个冲突可能是对于工作的态度,因为这涉及到了聚会的时间问题。特别是从事服务行业的弟兄姐妹,以及经济生活相对没有那么富裕的家庭,信主一方花些时间聚会,也可能成为彼此的矛盾点。

3)第三个明显的冲突是关于十一奉献。关于对金钱的态度,未信者根本无法理解和明白为何要将自己劳碌挣来的钱奉献给教会,或许宽裕之际可以有大方之举。而对于大多的家庭实际情况来说,奉献可能从来也不敢让自己未信的家人知道。

4)第四个冲突是家庭观念,涉及到家庭秩序和角色的问题。圣经对于家庭角色的定位和现在流行的文化可能完全不一样。例如,圣经认为姐妹应该更多的回归家庭,但是现代社会却在文化上、经济上都要求女性必须自强,应该以工作来作为自己的满足。相对于信主的一方,还存在更严肃的危险,就是自以为自己比对方懂得更多,试图去教导对方,因而产生矛盾。

保罗更鼓励基督徒因为信仰的缘故去正视矛盾的发生,并且去化解夫妻之间的问题。经文如下:“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林前7:12-13)。”基督徒要比非基督徒更爱对方,也要比对方更看重婚姻的原则,因为基督徒应该知晓婚姻被设立的目的。

3、应用的原则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林前7:12)”保罗为何强调这是个人的建议呢?对于保罗在此的申明,比较多的学者认可这样一种解释:这是因为哥林多前书的写作时间可能先于各福音书(马可福音除外),保罗并没有很明确的参照的范本。但这并不是一家之言,大家可听可不听,因为保罗本身也是使徒,他更是强调自己使徒的身份,要求读者要对他所说的严令的执行。

当圣经的原则和实际的情况产生冲突时,基督徒应该如何运用保罗在此处的教导,我们应该如何在处理?解释原则上学习,就是不要对圣经生搬硬套,应该是涉及到具体的处境。基督徒群体不同于犹太群体,犹太群体的维系不是信仰而是血缘,所以在杂婚上处理相当的严厉,就如以斯拉和尼希米归回以色列以后严厉要求以色列人不可以与外族通婚,通婚的也要离婚,并且将生养的赶出去。但是维系基督徒的更多是信仰,而基督教神学相比犹太神学,更看重的是福音的广传,而不是封闭的犹太民族神学。

在这第一个段落中,对于基督徒而言,就有四个必要的提醒:

首先,我们应该很慎重的选择自己的婚姻;

其次,我们应该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努力经营婚姻;

第三是我们应该正视婚姻中的矛盾,随时检视自己的动机,每次不想和对方在一起,都是自我检视的过程;

最后是教会应该多关心那些刚刚信主的肢体,帮助他们更好的以福音的原则来与伴偶相处。这也是接下来要细致分享的。

▍福音的原则:使其信主(林前7:14)

当时哥林多教会中信主的姐妹们可能以为继续和不信主的伴偶在一起就是不洁净,所以选择离家出走。保罗指出与不信主的伴偶在一起,并不会使自己不洁净,反倒会使丈夫有机会得到洁净,包括夫妻之间正常的性生活也没有多少影响。4

可见,虽然伴偶未曾信主可能会带来不少的问题,但是基督徒更应该将这当作福音的机会:“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林前7:14)。” “成了圣洁”有“分别为圣”的意思,虽然可能在这种生活中没有盼望,但是还是应该带着基督的盼望去面对婚姻。婚姻本身其实就是最好的福音禾场,因为你可以时时刻刻透过自己的爱心、行为来向自己的枕边人传福音。

1、向你的丈夫传福音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了圣洁”,这也是大多家庭常见的情况,女性生来比较感性,可能更容易接受福音,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情况。保罗并不是宣扬一人得救,全家悔改的意思,而是指借着妻子因为信仰而生发的美好品德,丈夫也认识福音悔改信主。因为信仰是个人的选择,是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替对方作决定的。

我们可以进行一个逆向思维:为什么你的丈夫没有因为你信主呢?我们不能简单的归类到上帝有祂自己的时间,而是要问我们自己的责任是否尽到:至少有两个方面可以进一步的改善:精确的传福音和敬虔的活出福音,每日生活在一起,行为如何一样可知。

特别值得提醒的是,女性先成为基督徒,一定要避免自己作为丈夫的教导者。要借着内心的温柔去尊重自己的丈夫,而非自作主张,认为自己是属灵的,对方是不属灵的。彼得对此也有同样的认识:“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1-4)。”顺服、贞洁、敬虔的内在追求,必然会帮助基督徒妻子赢得自己的丈夫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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