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中的财富观
作者:西门 2012-12-03 点击:...次
圣经《箴言》以格言体裁表达了古希伯来圣贤立身处世的智慧,内容涉及个人修养、人际关系、家庭生活和经济活动等等方面,为的是教导后人过智慧的生活。我们通读该书,可以发现其中有关财富方面的格言,又多又全面,至今仍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知道,如何看待财富,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古今中外,谁也无法回避。作为基督徒,更要根据圣经求得正确认识,不能偏离左右。在这里,笔者要根据《箴言》多处经文,提出几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与弟兄姊妹们一起展开讨论。 一、物质财富与属灵生命是否势不两立? 《箴言》22章4节说: “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 这节经文清楚地告诉我们,只要敬畏神心存谦卑,所得的富有就是神的赏赐;尤其是,经文将“富有”与“生命”并列,说明二者可以同时兼得,不一定势不两立。 可是,有些弟兄姊妹误解了主的话: “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路12:15)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 (太16:26) “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wu)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 (太6:24)因此以为财富与生命是对立的,赚了钱,赔上生命,是不合算的;要侍奉神,就不能侍奉玛门(财利)。所以,我们要讨论这个问题,要正确理解主的话。 首先,我们要将《马太福音》16章26节的上下文连起来看,才能明白主是强调基督徒要“舍已”,并且要明白“舍”与“得”的关系。这是说,一个人若只顾自己眼前的利益,贪得无厌,结果赔上自己的生命,那是很不合算的。然而,主的话不是要反对赚钱.不是要将财富与生命对立起来,只是要反对自私自利,反对只顾眼前近利。基督徒若能听从主的话,不自私自利,不单顾近利,赚钱的方法能合理,赚了钱又能用得合宜,就不会赔上自己的生命,也不是侍奉玛门,倒是有生命的人一种侍奉神的实际表现。 保罗的一段话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他对提摩太说:“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提前6:1 7—19) 由此可见,富足的人若能认真遵行圣经教导,财富与生命不但不会对立,反而可以相得益彰,并且是在持定真正的生命。况且,侍奉神的人实际上不可能不要“金钱”,而只是不可“侍奉玛门”,也就是说,我们不可把“玛门”当作侍奉的对象,使自己成为“财奴”,成为“拜金主义者”。如果成为“财奴”,成为“拜金主义者”,那就危险了,因为圣经明明说: “贪财是万恶之根。” (提前6:10)我们只要将《提摩太前书》第6章3—10节与17—19节连起来读,就可以正确理解主的教导和《箴言》22章4节的意思,可以避免片面性,明白财富与生命的正常关系了。 二、 基督徒是否可以积蓄财富? 《箴言》13章11节说: “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2 1章20节说: “智慧人家中积蓄宝物膏油,愚昧人随得来随吞下。” 6章6—8节还说,这种智慧人的积蓄,如同蚂蚁“在收割时聚敛粮食”一样,是神所称许的,人所当行的。 我估计,有的弟兄姊妹读了《箴言》这几节经文,可能会想起主的教训: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 “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19—21),因此会产生疑虑,觉得圣经有矛盾。所以,我们要讨论一下:圣经会不会有矛盾?主的教训是不是要反对基督徒积蓄财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懂得什么叫做“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什么叫做“积攒财宝在天上”? 毫无疑问, “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是指自私自利的属地的积蓄,这种积蓄,只是为了自己过骄奢淫逸的生活,而对穷人不肯施舍、对教会不肯奉献、对公益事业不肯解囊,所以没有一点被神记念的价值。主用比喻所责备的那个无知财主,就是这种人(路12:16—21)。而“积攒财宝在天上”就不一样,因为这种积蓄,不但为了扩大生产,发展经营,改善生活,而且能够对穷人多施周济,对社会慷慨解囊,对教会常常奉献。这样的积蓄就有积极的意义、永久的价值,是被神所记念的,是非常宝贵的。 《箴言》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主吩咐那个少年财主“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太19:21),这不是反对积蓄财富吗? 我们当注意,主吩咐少年财主“去变卖你所有的”,这话首先说明主承认少年财主对自己的财富拥有所有权,才吩咐他去“变卖”,而不是叫他去“归还”,或者叫他去接受“处罚”。 “变卖”一词,也说明少年财主所拥有的,不只是产业多,还可能拥有不少黄金珠宝,为了周济穷人,就得将这些变卖成银钱,以便分给穷人去买粮食买衣服,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所以,主的吩咐并没有反对积蓄财富的意思,倒是让我们看到拥有财富是爱人如已的必要条件;问题只是拥有财富的人肯不肯爱人如己,若肯,他所拥有的财富就有真正的价值了。 马丁·路德说过: “基督徒若要给人,他就必须首先要有。自己若是没有,也就不能给予别人。”他还说: “富人们必须有严格的约束,他们获得的多,也应付出的多。”只有这样,富人们的积蓄才是“积攒财宝在天上”,他们就不会变成为富不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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