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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亚伯拉罕差仆娶媳(2)

老仆人那时完全是信心的表现,他把这件事情全盘交托给神,他送出礼物时完全没有疑惑。当他知道利百加的身世,正是他所期盼的,心中涌出感恩,立刻低头下拜,称颂神。他的称颂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那人就低头向耶和华下拜,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不断地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24:26-27)

老仆人完全没有居功,没有骄傲,他当场就将荣耀归给神。他从所经历的事情中看见神对亚伯拉罕的慈爱诚实,定意要履行那应许之约。而他自己明白能够走到这一步,完全是耶和华神的预备。靠着神的引领,他要能够顺利到达拿鹤家提亲,迎娶利百加,并且平安地回到迦南地,那才算最终完成任务。

有一首诗歌“主居首位”,歌词正可描述出老仆人从始至终让主居首位的心思意念。今天不论基督徒个人也好,教会也好,应该常唱这样的诗歌,借着圣灵的提醒,谦卑顺服让主居首位。

我心属主,我灵属主,让主居首位,在主脚前谦卑顺服,让主居首位。让主居首位,让主居首位,甚愿在我心灵之内,让主居首位。

我家属主,有主同住,让主居首位,时常为我一家之主,让主居首位。让主居首位,让主居首位,诸事皆以主为依归,让主居首位。

教会属主,蒙主拯救,让主居首位,我为肢体主为元首,让主居首位。让主居首位,让主居首位,会内事工由主支配,让主居首位。

一生属主,随主任用,愿主居首位,在凡事上显主尊荣,愿主居首位。愿主居首位,愿主居首位,终身从主永不违背,愿主居首位。

亚伯拉罕的老仆人在拿鹤城外的水井边遇到利百加,祷告后凭着信心跟她讨水喝,利百加不但给水,还主动愿意帮所有的骆驼打水喝,老仆人送给她金鼻环金手镯的礼物,而且问清了她的身分。利百加突然收到那么贵重的礼物,又听到老仆人请求要去她家留宿,她是一个清纯善良还未出嫁的姑娘,碰到这样的事情,一时兴奋顾不着打水,就跑回家去找妈妈了。

老仆人还在向神感恩,一转眼利百加就不见人影,就现实的状况,金首饰没了,人也跑了。利百加只提说她家有地方住,那就该带他们回去啊?怎么跑了呢?不会是人财两失吧?老仆人信心十足,完全没有怀疑慌乱,他留在原处,等待神的开路引导。

“女子跑回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和她家里的人。利百加有一个哥哥,名叫拉班,看见金环,又看见金镯在他妹子的手上,并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说,那人对我如此如此说,拉班就跑出来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见他仍站在骆驼旁边的井旁那里。”(创24:28-29)

利百加拿着水瓶去城外打水,大概是她每天都要做的家事。今天她急急忙忙地跑回家来,兴奋地把她的遭遇告诉她妈妈和家人。她哥哥拉班在旁边听了还半信半疑,但是往利百加身上一瞧,就发现不对了,因为利百加鼻子上多了一个金环,两手带着金镯,这根本都不是她的东西,肯定发生什么事了。

彼土利夫妻当时都在家,但可能因为年纪老迈,就像亚伯拉罕把全部家业交给老仆人管理一样,彼土利家现在是由儿子拉班管事,家中大小事总由拉班出面。拉班听见利百加描述那个送她金饰的人,马上知道那不是普通人物,不能怠慢,就急忙出门跑到城外的水井旁去迎接这个老仆人。

“便对他说: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为什么站在外边?我已经收拾了房屋,也为骆驼预备了地方。” (24:31)

从这两句话,圣经的作者有意让我们看出拉班的为人。第一,他称呼老仆人为蒙耶和华赐福的,他似乎也是个敬畏神的人;可是从圣经其它地方的考证(创31:19),实际上拉班是个拜偶像的人,可能他还没有忘记从曾祖父他拉时代所传下来耶和华神的名,而且他从利百加的口中听到那仆人提说耶和华的名(27节)。那仆人出手又那么阔气,拉班是个重利的人(创31:6,14,15),他的脑筋转得快,就以蒙耶和华赐福的称呼来欢迎老仆人。老仆人跟拉班素未谋面,但听他诚恳地邀请,就知道这是利百加回家找来的人,神的带领不误事,就跟着他回去了。

“那人就进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骆驼,用草料喂上,拿水给那人和跟随的人洗脚。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说:请说。”(24:32-33)

因为是拉班当家,所以这个家被称为“拉班的家”。老仆人一行人进门后,拉班马上殷勤地招呼他们,把人和骆驼都安顿好。亲自卸骆驼,喂草料,又拿水给他们洗脚,这是圣经第三次提到当时给客人洗脚摆席待客的习俗,前两次是亚伯拉罕(创18:4)和罗得(创19:2)。老仆人虽然疲累饥饿,但心里急着要办妥主人所托付的事,又清楚这是神一路的引导,他也就顾不着吃饭,要求先把事情讲明。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金银、仆婢、骆驼和驴。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这个儿子。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为我儿子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我对我主人说:恐怕女子不肯跟我来。他就说:我所事奉的耶和华必要差遣他的使者与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里,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他们若不把女子交给你,我使你起的誓也与你无干。” (24:34-41)

老仆人简要介绍自己,特别强调神在迦南地祝福亚伯拉罕,使他昌大,然后就说出来意,基本上他把向亚伯拉罕起誓的三点要求重述了一次。

这是圣经中常出现的回忆重述的笔法,就是经文记载了发生的事件,而后来当事人回忆重述。例如:创世记41章说到法老作梦,后来在同一章中法老把梦的内容回忆重述一次。使徒行传10,11章彼得在约帕魂游象外,看见异象。后来到耶路撒冷跟割礼派的门徒辩论时,把异象回忆重述一遍。又例如新约保罗两次在不同场合,回忆陈述他在往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主的经历(徒9,22,26)。圣经用这样回忆重述的方式记载,不是赘述,内容也不简略,因为这样除了确认事实无误之外,也能厘清事实的细节,把关键点出来。

老仆人在水井边遇到利百加的事才发生不久,现在他要向拉班家人重述一次(42-48节),包括他在井边的祈祷,他跟利百加之间的对话,利百加的反应,赠送金环手镯,最后向耶和华的感恩。内容与11-27节几乎完全一样,只有一个细节有点顺序的问题,就是47节:“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两手上。”

22,23节的记载,老仆人是先送礼物然后问利百加的身分,但是这里回忆好像是先问身分,难道是老仆人记错了吗?

其实这就是回忆重述笔法的特点;老仆人当时确实是先送了礼物。当利百加跑回家时,哥哥拉班发现金环已经戴在她鼻子上,金镯已经戴在她两手上。这个金鼻环是一个关键。戴鼻环是那时的风俗,到今天中东、非洲、印度、泰国,甚至西方国家地区还是很流行。古代一个女孩还未出嫁不会戴鼻环,但到了适婚年龄,妈妈会帮女儿把鼻环洞先打好,等待合适的对象结婚,然后男方就会把鼻环给新娘戴上,通常婚礼就使用金鼻环。

那么利百加的鼻环是什么时候戴上的呢?是利百加自己戴的吗?肯定不是。前后文对照,老仆人在骆驼喝足水之后就拿金饰给利百加,然后问她身分,回忆重述中说得很清楚,当利百加表明身分后,老仆人亲自把金饰给她戴上,老仆人深受感动,当时就称颂耶和华。戴上金鼻环的利百加顿时明白那真是送给她的,她要嫁人了!当下欣喜无比,什么都不管了,直接跑回家去。创世记作者用这样的笔法来描述老仆人的信心和利百加的清纯,可说细腻精彩,令读者赞叹、欢喜、感佩。

老仆人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清楚地向拉班家人陈述。结论就是48节他感谢神:因神“使我得着我主人兄弟的孙女,给我主人的儿子为妻”。他是从神的角度来说明整件事情,并不是他自己的计划和决定,利百加就是神预定给以撒的妻子。

“现在你们若愿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 (24:49-51)

在场的人听了都明白这事确实是出于神的带领,毫无疑问,但老仆人希望他们马上对这个结论表态,同意或不同意都要讲清楚,重点是他绝不会强迫他们,他们当然有权决定自己女儿妹妹的婚事,但老仆人希望他们要顺从神的旨意。虽然是拉班管事,关键时刻爸爸彼土利也出面讲话了,他跟拉班是同一个念头,当然就是同意。因为这事出于神,是神的引导,利百加嫁给以撒的事情是神的旨意,他们不能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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