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不昏--保罗教导关乎婚姻的真理(3)
作者:林超群 2015-08-11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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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有其难处,已婚的人不要求脱离,二人成为一体,若强行分离,必定破碎不堪。 所有的人都应该有时代感和危机感,保罗指出各人在“时候减少了”和“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两种相似的现象面前当有不一样的表现:“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这其实就是独身的好处。神知道人独居不好而设立了他自己看为好的婚姻(参创2章),但在特殊的时代和处境之下,能够独身也是好的,这样,才能为信仰和宣教而全然摆上,没有缠累和羁绊。 保罗说:“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没有结婚的人只为基督负责就可以,而已婚的人除了为基督负责,还要为妻子和儿女负责。准备结婚的人就要准备为婚姻负责,为家人做牺牲、付代价,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是不适宜结婚的,我个人认为有些人不具备结婚条件,是不适宜结婚的。有时候,有人请我去劝勉一些离婚的当事人复婚,在我了解情况下会说,都不适合结婚的人谈何复婚,因为他们本不适合结婚,在婚姻生活当中又不愿意做出调整,所以造成婚姻失败,然后他们离婚后又没有发现自己的错误及决意改变自我去适应配偶建造幸福的婚姻,还有什么希望呢? 保罗不是高举独身主义,也不是禁止人结婚,他乃是很客观地指出,独身的好处就是可以专心殷勤侍奉主。 做父母的人若要让自己的儿女结婚,这不为过,“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若有人不结婚也是可以的,“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但从侍奉的角度出发,独身更好,“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婚姻是很重要的事情,神的呼召也是很重要的,为了神的呼召而认真考虑要不要结婚,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情。为了呼召而选择独身是合乎真理,并且是蒙福的。 四、关乎再婚的真理(39--40节)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哥林多前书7:39--40) 结婚不是为了离婚,离婚不是为了再婚。为了再婚而离婚的人肯定是错的。基督徒唯一可以再婚的就是配偶死了,但还有一附加条件就是“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主内姐妹为何不要嫁给非基督徒呢?我要引用一牧者给予的理由,理由如下: 第一,与不信的人结交,都将大大影响人实行“分别”,做“属上帝的子民”和“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参林后6:17;彼前2:9;罗12:2)的教诲。 第二,与那些在人生观,特别是在许多重要事情上直接违背圣经真理的人结交,不可能有真正的同情和友谊。 第三,与那些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不赏识耶稣基督福音的人一起生活,会使女子丧失敬虔的心,放弃对上帝给他子民的信息与标准的单纯信靠。 婚姻不是个人的事情,不是属肉体的事情,它和基督的教会有关,正如圣经学者所言,“信徒对婚姻像其他一切事一样,一定要谨记他是基督身上的肢体。” 关于基督徒再婚的话题,保罗个人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再婚肯定不是罪,“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4),这也是保罗自己的话。 那为什么保罗要说“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呢?再婚可能会避免一些试探,但也会增加一些烦恼,失丧配偶的人若能够守住独身肯定是会收获快乐的。虽然保罗说这是自己的观点,却说“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说明他的观点是从神而来,合神心意。 基督徒的婚姻观应该是神圣的,婚姻是神所设立、所祝福的,但人要为婚姻做好付代价的准备,夫妇双方都要施与对方,而不是受,当然双方若都能够施与对方,那双方也就在受了,基督徒唯一离婚的理由是不信的那方要离开。基督徒若为了传福音侍奉主更加专心殷勤的缘故需要做出守独身的选择,而独身是一种恩赐,当事人需要好好求问神自己是否有这种恩赐;守独身是一件好事美事;基督徒再婚唯一理由是配偶死了,但能守独身是一件蒙福快乐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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