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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未婚同居

  从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婚前同居现象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未婚同居的确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今年三八妇女节以前,武汉传媒学院对女大学生的婚恋观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4%的大学生对婚前同居表示认同。另有一些调研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未婚同居经历。人们对婚前同居现象的认知,从最初的恐慌和好奇的心理,渐渐转变为如今默认甚至赞许的爱情与婚姻模式,把婚前同居当作爱情与婚姻的过渡角色。

  未婚同居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宽容和认可。有些年轻人把同居当作一种“时尚潮流”。他们认为,婚前同居是为了让男女双方磨合一下,希望两个人能多些时间在一起,能多些机会了解,看能否接纳对方的性格与平时的生活习惯,借着同居而认识更深、爱得更深,从而使同居成为走向婚姻的前奏,以利于将来的婚姻生活。

  事实上,婚前同居看似美好,但并不是保障婚姻和避免离婚的好途径,而且还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心理问题,比如:导致女性意外怀孕,产生单亲家庭和私生子问题,对于女性还可能会产生恐惧、抑郁等负面情绪,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等,这些问题,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婚前同居与直接结婚相比而言,直接结婚的夫妻更容易保持婚姻关系。婚前同居是没有婚姻这层法律意义上的限制,一旦双方发现对方有什么缺点就很难容忍。说同居就同居,说分手就分手,毫无顾忌。但如果有了婚姻关系之后就不同了,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划分或者拥有孩子的权利都是有法律规定的。而未婚同居所带来的问题和纠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听说,有些基督徒父母,请牧师或长老到家里为他们的儿子及其女友“祝福祷告”,让儿子和其女友可以未婚同居,以牧师的“祝福祷告”为理由可以心安理得地同居。还有一些青年基督徒在教堂举行婚礼,在举行婚礼以前女方已经怀孕。其实,这些做法有悖于圣经的教导,也不符合教会的婚姻礼仪,不应该成为青年基督徒时髦的生活方式。作为父母和教会的教牧同工在婚恋的问题上一定要正确引导年轻的信徒。

  圣经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4:3—5)只有婚姻关系之内的夫妻生活,才是美好并蒙神所赐福的。未婚同居还不是夫妻,双方仍是朋友关系。未婚同居者,本人对自己的行为也总有若干的羞涩、心虚的心情,尽可能想要避开人的耳目。可以说明这不是件光明正大的事。基督徒应该凡事以是否荣耀神为立身之本。所以,要自尊、自爱、自重,保守自己的心怀意念在神的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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