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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三“要”

圣经中讲到婚姻,有一个特别的要求。当神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使女人成为男人的配偶来帮助男人,使他们结合成为一人。神就设立婚姻,给婚姻制定三项特别的要求,使幸福美满、合神心意的婚姻建基在三个要求上。

一、要离开父母

幸福的婚姻第一项要求就是“离开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难学的功课,特别是我们中国人。怎么算是离开父母呢?不是不要父母;不是一定要与父母分居;也不是与父母分开就算是离开父母。乃是在心理上、感情上、认识上知道不再依赖父母,不再让父母替他们作人生中的决定,必须要独立的在神面前直接向神负责。这个独立,是感情上的,心理上的,情绪上的,经济上的独立。今天很多人的婚姻出现问题,就是因为没有实质上的离开。幸福美满的婚姻,必须要离开父母的依赖,离开父母的滥情。只有离开父母才能与配偶完全连合,同心同德来孝顺父母,建立美满的婚姻。

二、要与妻子连合

讲到身体的连合很容易懂,但讲到心里、灵里的连合就难懂了。夫妻在一起,希望婚姻美满、合神心意就要在心里、灵里能够连合。心里连合即是有同样的心思,同样的意念,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灵里连合既是双方面对神,与神关系密切,都以神的爱为出发点,来彼此相待。

三、要二人成为一体

婚姻要幸福,要做到离开父母,要与妻子连合。先要在灵里与她连合;然后在心里与她连合;最后才能达到身体上的连合,既“二人成为一体”。二人成为一体不是失去自己的身份,而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二人成为一体不是谁消失在谁里面,而是谁都活出谁来;二人成为一体就是没有一样东西是独有的,一切都是彼此分享的:工作、服事、家庭……任何一样东西都是我有她也有,她有我也有。

完美的婚姻是根据神的话!建基与神的要求!合乎神在婚姻中的心意!这样的婚姻是人人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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