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霍华的称义神学与重价的恩典(2)
作者:周学信 2018-05-02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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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基督》这本书强烈呼吁要结合恩典与作门徒,并认同基督徒的信靠在定义上就是作门徒。会提到这点,原本是针对纳粹时期的具体历史情势和议题,以及信义宗教会对信心与行为两者之间关系的看法。潘霍华主张真正信义宗对信心和行为的看法,是隐含在“作门徒”的概念之下。 对潘霍华来说,作门徒是基督徒存在的一种形式,其中包含了信心与善工,因为其源头乃是与基督的联合一致。事实上,“来跟从我!”这个命令的所有内涵就是耶稣,因此,那是纯粹的恩典。 • 恩典的呼召——来跟从我! 跟随的呼召与耶稣基督这个人密不可分;透过这位呼召者的恩典,所有律法主义都被打破了。那是恩典的呼召,充满恩典的命令,超越了律法与福音两者之间的对立。 “来跟从我!”这个命令既没有提出待完成的事项,也没有提供可以用来自我称义的计划——正是追随廉价恩典者所害怕的。耶稣只是单纯呼召人进入祂的同在。此命令终结了罪恶自我的奋力争取本质,因此剩下的只有耶稣基督祂自己。 就在发出跟随命令的当下,耶稣向人类跨出了最后一步,祂与人变得更亲近,比人与人还亲密。耶稣最后的恩典之举,就是发出命令:“来跟从我!”祂藉此走向人,甚至到取代人的地步。因此,来跟从的命令是恩典的呼召,是充满恩典的命令,“超越律法与福音两者之间的对立”。 • 单纯的顺服 作门徒的本质,如潘霍华所定义,就是单纯的顺服。潘霍华认为,单单顺服的表现就发生在耶稣呼召税吏利未时:“耶稣经过的时候,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可》2:14)他就起来,跟从了祂──耶稣。 潘霍华时代的信义宗教会拒绝单纯的顺服,将呼召与顺服之间的立即关系另作解释,忽视圣经原意。他们推测利未的立即顺服,是因为他早已认识耶稣,已经准备好要来跟随祂,并认为耶稣的呼召实施受限,耶稣的命令对当时的环境情势实无用武之地。 潘霍华认为对单纯顺服的漠视,源于对路德的生命与神学观的误解。潘霍华时代的伪路德信徒(pesudo-Lutheran)认为,路德是抱着天主教的积功成义观点进入修道院的,正如名句“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所言。 为了寻求信心,路德来到了修道院,因为他当时认为信心取决于对律法的顺服。后来,路德也是在修道院里发现信心不是人努力争取来的,而是上帝的恩典。(他当时还没有透过离开修道院去跟随耶稣基督的挑战中得释放)。相反地,路德发现在敌对福音的世界里冒着莫大风险来真正追随基督,反而让他找到真正的自由。 作门徒的呼召,对路德而言,并没有挪去要遵守耶稣之困难要求的责任,相反地,路德被激励更要在这世界活出祂的信心。因此,并不是“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而是“只有信的人才会顺服”。信在顺服之先,也是凭着信心,因着信心跟随。因着这番体悟,路德离开修道院的律法主义,重新进入了世界。 根据对路德生命的这番解释,伪路德信徒反对“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的律法主义或积功德的义,并极力拥护“只有信的人才会顺服”原则下的因信称义。 但对潘霍华来说,这样的因信称义会产生问题,因为它除去了顺服的必要。 如果顺服是要凭着信心,就会带出顺服对信心来说并非必要的结论,且大大排除顺服之举的必要性,变成潘霍华所称的“廉价恩典”。恩典的功用,变成“掩饰罪的廉价手段,人无须痛悔自责,也不觉得自己需要脱离罪的辖制”。 这个神学观点只申明信的人会顺服——它不仅教导廉价的恩典,也拒绝单纯的顺服。一种将信心或行为排出优先级的信仰,无法生出单纯顺服的门徒生命,反而会堕落成积功德的义或廉价的恩典。 “信心”和“顺服的工” 信心与行为这两难问题该如何解决潘霍华在《追随基督》一书中论到,可透过他所谓“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的概念”(theconcept of the situation where faith is possible)来解决。关于此处境,潘霍华提出四要点: 第一,唯有耶稣基督的呼召能使其成为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第二,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绝非人所造的。作门徒不是人自己提出来的,唯有呼召才能创造此处境。第三,该处境的价值绝非在处境本身,唯有呼召使其称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产生信心的处境只能在信心中发生。 潘霍华用“呼召”、“处境”和“信心”来描述顺服信心的生活,在这样的理解下,我们才能正确说明“信心”和“顺服的工”两者之间的关系——耶稣的呼召带出可产生信心的处境,同时也是信心才可能带出的这样处境。 潘霍华利用“处境”的概念来同时连结“信心”与“行为”,而不落入积功德的义或廉价恩典的圈套。 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的概念,在以下两项真实的陈述中,只是对事实的一种描述:只有信的人才会顺服,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Only the believer obeys and only the obedient believes)。这两项陈述只有在论及“信心与顺服两者密不可分之合一”的情况下才是事实。 “只有信的人才会顺服”,若是意为“唯靠信心使我们称义,非靠顺服之举”,那就是真实的;然而,如果这个陈述被解释成事情的先后顺序──先有信心再有顺服,那么这个陈述就是错的。一旦冠上时间顺序,信心和顺服就被分开了。 同样,“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若意为顺服是信心的先决条件,而且“不会变成自欺的假虔诚──廉价的恩典”,那就是真实的;但如果顺服被当作第一步,接着能成就下一步──信心,那么这个陈述就错了。 只有以“信心和顺服的工”之合一整体作为背景来诠释,这两个陈述才是正确的。 基督才是焦点 潘霍华认为“密不可分的合一”来自对耶稣呼召的单纯顺服。那份呼召之所以能带来单纯的顺服,只因那是耶稣基督的呼召:“呼召与行动能够紧密相行,其最佳原因只有一个:耶稣基督祂自己。发出呼召的是祂。” 单纯顺服的生命不是基于一个“有关基督的想法”,因为这样的想法会变成一种原则,最后被抛诸脑后。正确的说,“作门徒的呼召是单只对耶稣基督委身”,因为只有基督能呼召人的存在进入合一,因为唯有基督是真实的合一。 积功德的义的根本错误,如伪路德神学所阐述的,在于将信心的地位置于行为之下,而该神学又以行为的地位在信心之下来响应此错误。 然而,在潘霍华看来,积功德的义的错误不仅止于将信心的地位放在行为之下,而是将信心从那错误的次级观念中抽离。伪路德主义并没有因错置信心与行为的关系而解决律法主义的问题,反而以另一种形式重复了律法主义。 积功德的义与廉价恩典引发的灾难,源自将信心与行为两者之间作了严格区分。潘霍华的称义观,则是超越这二分法,把焦点回到基督身上;信心与行为是一整体,是在基督里首要的部分。 律法主义和伪路德主义将基督徒的存在划分为信心与行为,但在门徒的生命中两者是合而为一,以回应基督的呼召。 结论 20世纪的上半场,身为信义宗之子的潘霍华曾坚守新教之保罗式改教运动神学(Pauline-Reformation)的称义教义——罪人唯在基督里因信被称义。我个人认为,保罗式改教运动神学的称义教义,对潘霍华来说,不仅仅是信仰在传统上的里程碑,也成为他神学观的基本要义。 人类真正的自由,来自于能使人称义的道。称义之道中,从起初到末了,基督全然都是为了信徒。 潘霍华认为,基督徒生命就是要一再放弃想要更多称为义的想法,因为这只是一种自我的特质;我们反要凭着信心抓紧基督作为我们唯一的义。 如此,我们自己活着就是基督!人类在称义中得自由的时刻,就是宣告人手所作的工之罪恶,也同时因相信圣灵在里面动工而勇于去行的时候。如果有任何善要透过我发生,那么上帝就必须成就! 从起初到末了,潘霍华一直是个谈论恩典的神学家,而他的称义观是他对真理所做的最大见证,也就是唯靠恩典、唯凭信心在钉十架、复活、升天的神儿子里得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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