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暂至轻的苦楚与极重无比的荣耀
作者:耶米玛 2016-05-06 点击:...次
林后4:17
罗8:18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 就人的本性说,都愿意享福,而不愿意受苦。但许多上古先贤却为主的名受了许多苦,我们看一个为主名受了许多苦难的外邦人使徒保罗对受苦的看法。 1.主指示保罗要为主名受许多的苦难:徒9:15-16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16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 复活的基督在拣选保罗时,就已经指示他要为主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跟随基督走的是一条永生路,也是一条受苦的路。人不能坐着花轿上天堂,因为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这也是保罗后来指示其他信徒的。 2.保罗所受的患难:林后11:23-33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24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25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26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27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28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29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30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31那永远可称颂之主耶稣的父 神知道我不说谎。32在大马士革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马士革城要捉拿我,33我就从窗户中,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脱离了他的手。 在这里,保罗把自己为了主名所受的苦难列举出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他为主的名实在是受了许多的苦,在人看来,都是至长至重的,甚至有生命危险。 3.至暂至轻的苦楚与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当保罗把自己所受的苦难与将来的荣耀相比时,他在用属天的眼光来看待这些苦难时,因此就有不同的看法,他说“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因此他看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世界上所有财物更宝贵(参来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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