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是本分而非功德
作者:张远来 2016-03-21 点击:...次
约伯记27章 6 [NIV]I will maintain my righteousness and never let go of it; my conscience will not reproach me as long as I live. [现代中文]我确认自己无过,永不放弃这立场;有生之日,我坚持良心清白。 [文理本]持守我义而弗失、我心毕生不我责、 “确认自己无过,坚持良心清白”,这是约伯在这一场长达30多篇经文的对话中一直持定的立场。而他的朋友们的一个基本的基调则是:低头向上帝认罪,不管你有没有罪,认罪总是没错的。 就对罪的本质和上帝属性的认识上,约伯远比其朋友要高明,如果不知罪而认罪等于昧着良心地认罪,也没有悔改的基础。而约伯坚持自己的正义,这是约伯对自己行为的自信,也是对上帝属性的尊重:是非分明。 但约伯依旧在此犯了一个认知上的错误。他坚持认为自己无过并非有过。但是他由此推导出,既然我无过,而上帝祢还让我受罪,那就是上帝的不义。正如年轻人以利户后来作为旁观者一针见血地指出约伯的问题之所在——自义而以上帝为不义! 从后来上帝与约伯的谈话中我们也可见一斑,上帝并未回到约伯关于其公义的质疑,而是让他认识到自己的有限。让他知道不能用有限的头脑,世间的逻辑,去论断无限的上帝。 约伯为何敢于自认为无过而自义,并由此理直气壮地推导出上帝的不义呢?这中间有一个基本的认知的误区: 大前提:上帝应该是赏善罚恶的上帝。让恶人受罚,让义人昌盛,这应该是上帝该有的判决。 小前提:但人世间常见恶人昌盛,义人受苦。我约伯就是无辜的,而且是义的,上帝却夺走我的理。 结论:因此,上帝就是不义的。 约伯所忽视的是:上帝的作为远超逻辑的推论,上帝的属性远超逻辑的前提,上帝任凭恶人作恶也是祂对恶人的判决之一,而让义人为义也是上帝的恩典。没有上帝的恩典,没有一个人能行善称义。上帝的公义是在上帝完整属性下,也是在上帝无限的计划中的事,我们并不能以等值的数学推理来划定我们认为的对恶人审判的等级。 约伯没有意识到,他的义也是上帝给他保守的结果,而不是他在上帝之外的功绩。没有上帝的保守,他就没有为义的可能,甚至不知道何谓义。如果为义只是换来上帝保佑的资本,那么为义的动机就是不义,义也成了不义的证据。善良是本分而非功德,为义是塬则而非功劳。以为义自居,以善良自夸,这本身就是对义的玷污。其实,这也是我们常犯的错误,做一点好事就等着好报,行一点善行就沾沾自喜,对比别人自己公义就有一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道德优越感,爱一个人就有一种心理上的高人一等感,而试图支配。这不仅是对义的误解,本身也是对义的扭曲。我们只能感谢上帝保守而没堕落,饶恕而能释放,救赎而能称义,给我们气息而能存活,给我们正义而能之善恶。 我们毫无善行可夸,这是自谦的口语,这就是人性的真实。我们如果有善行那不过是上帝给我们行善的能力我们行了,我们如果有公义那不过是上帝给我们正直我们顺服了一点点。善行不是功德,而是上帝的恩典。我们需要的感恩而不是居功。 总结约伯记中的对话:也许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无罪不等于至善, 义是上帝的恩典,并非自己的公德, 亲爱的父上帝: 祢对我们所行的 求祢给我信心, 唯愿祢塑造我成为合祢心意的样式, 如此,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光明的神,生命的父,智慧的赐予者,我们心灵的施恩主,凡投靠祢的人,祢都赐给连天使都深羡的恩惠,使她们总不灰心。权能的主啊,祢曾带领我们从黑暗的深处升至光明,赐我们生命,使我们出死入生,也必使我们从奴役中出来,有自由。祢从我们里面驱散罪恶的黑暗,也照亮我们了解的眼光,使我们身心灵完全成圣。阿们!圣马可祈祷书 求主赐给我们恩惠与力量,胜过一切的罪,缠累的罪,任意的罪,惊奇的罪,疏忽的罪,省略的罪,得罪祢,得罪我们自己,得罪我们的邻舍,大罪、小罪、记得的罪、遗忘的罪。阿们! 罗茜蒂(一八叁〇-九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