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福音网手机版注册  |  登陆  |  发表  |  搜索  |  分享

注册  |  登陆  |  发表  |  搜索  |  安装APP
首页 > 信徒生活 > 访谈时评 >

​如果美国的法律也不能为人伸冤 ——从章莹颖案看法

近日,中美两起“话题杀人案”都有了结果。杀死章莹颖的人被判无期徒刑,为母报仇的张扣扣被枪毙。

当一个多月前,章莹颖案重新开庭,人们揪了两年的心便再次痛到极点。而面对张扣扣……人们也只能默默摇头。

这两年,是新媒体飞速发展,并在民间深入普及的两年。更多人开始参与讨论那些看起来和自己不相干的问题。在章莹颖案件中,大家最关心的,除了尸体究竟在哪儿,就是对凶手的判决。可是,一向以公正、民主为代表的美国法律,却在这个时候表现出其无能的一面,也算是与张扣扣案有了另一种维度的呼应吧……

是的,我再次思想,面对人间法律——无论是好法还是坏法,是为着公义而设计的法,还是为着保护某些人利益而有的法……基督徒的态度到底是什么,而所谓正义、权柄,其真相又是什么,与我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张扣扣的事我们不说了,从章莹颖说起吧。

01.

2017年4月,北大女孩章莹颖,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她本有去加拿大留学的机会,但因为每年高达8万元的学费,对这个普通家庭实在难以承受,于是放弃了。但这次,她正庆幸不用花自己家里的钱就可以去美国……却不知等待她的,是多么可怕的遭遇!

——仅仅两个月后,悲剧就发生了。

那天中午下课,章莹颖回公寓吃饭,1点39分的时候,她收到租房管理员发来的续租信息。两人约定,2点10分见面。而就在等公交车的时候,章莹颖被一个叫克里斯滕森的男人盯上。

那个看似人畜无害的青年男子,正开着一辆车从章莹颖面前经过。但随后,他又从小巷穿过,饶了一圈,将车缓缓停在章莹颖面前。监控显示,当时两人有一段简短的交谈,接着章莹颖上车了,而直到晚上9点多,警方接到副教授的报警……

于是,太平洋对岸的我们便得知了一个有关“留美大学生离奇失踪”的消息!

而到了今年,在当地时间6月14日,章莹颖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检方播放了克里斯滕森所描述的杀人全过程音频!那是一段于2017年6月29号,被他的女友悄悄录下的音频……

这个恶魔在讲述的过程中,充满炫耀,听过的人都只能用:残暴!血腥!变态!以及:痛苦!搏斗!挣扎……来形容。

用克里斯滕森自己的话说,“今晚所有人都希望她能够平安回家,但是他们不知道她已经死了。我是唯一知道的。她非常英勇。”

02.

当看到“非常英勇”这四个字,我有种窒息感。要多么残忍,才需要英勇呢?

于是,人们把心中的愤怒都寄托给了法律!但是……法官怎样量刑、法条怎样解释,却又成了说不清的事。

因此,对于该不该将克里斯滕森判处死刑这个问题,其实没法直接根据道理或者情理,甚至法理来判断,因为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管辖权。

是的,法律是讲管辖权的,也就是说,在什么地方就要用什么地方的法律,这也就是自人类始祖犯罪后所面对的尴尬——无法再对一个统一的是非标准达成共识,也无法被同一个法所约束。

而章莹颖案的发生地,是美国伊利诺伊州,在这个州,法律已经废除了死刑。因此,如果章莹颖案被算为这个州的案件,那克里斯滕森的确是不会被判死刑。然而如果这起杀人案被算为联邦案件,那么几乎也可以肯定,克里斯滕森必死无疑,因为联邦法律是保留了死刑的。

是的,经过了漫长的过程,章莹颖案已经正式被算为了联邦案件。法律上的理由是,章莹颖被绑架的时候,坐上的那辆车是外州生产的,是“州际贸易”的工具,因此,联邦法律有权介入。而最终,罪犯虽然被判为有罪,但经过陪审团最后的投票决定,他却逃过了死刑。

当然我们都知道,“废除死刑”这件事不是为了这个案件,而废除死刑也有它的道理与利弊,这并非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但人间到底有真正的公义可言吗?

进一步来看,基督徒的“公义观”应当如何应用?基督徒对“审判”这件事的期待又应当面向哪里呢?

03.

其实,这依然是一件有关“管辖权”的事。

我们需要先来看《圣经》上的这段经文: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9-13)

这段经文的信息很丰富,而从中我们需要看清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圣经》的视角下,人间是有着“教外”,和“教内”之分的。

是的,自耶稣死而复活,世界上便有两个国——地上的,天上的;亚当的,基督的。

在这两国中,有很多重合与交错,但这两国的法,是不同的。

请注意保罗的话,“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

保罗是在说什么?他乃是在说,对于教外的事,教会没有管辖权!

这并非是说基督徒不可以关心教会以外的社会事件,更不是在说上帝自己没有对世界的权柄。而是在说,教外的事,并不是作为门徒的责任,更不是使命,我们乃是有更紧迫更优先需要操心的事存在——教内的事。

那上帝自己呢?从古至今,想替天行道的人从来没断过,并不是天不行道,而是天行道的方式我们看不懂——这也就是十字架的奥秘了!

因此,对于已经在十字架下蒙恩,得着这真道的人,我们便需要面对,与公义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件事,就是权柄。

耶稣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

这话耶稣是对门徒说的,也就是上帝对教会的命令与应许。若我们无视这应当使用的权柄,却渴求未被赋予的权柄,是否是对公义的误读呢?

04.

因此,世界上的事我们可以祷告、去关怀,当然也应当在世间各样角色上尽自己当尽的本分。比如一个基督徒如果是律师,就要竭力按着法律来尽律师的职责,如果是总统,也当然要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尽可能按着《圣经》的原则来治理国家。

而对于手机屏幕后面的“我们”,在关心“世道”是否公义之前,是不是更应该关注我们该关注的公义呢?

——那些被称为门徒,却沉迷罪中的人,教会是否按着《圣经》的教导与次序,来一一面对并劝诫了呢?还是只讲些人喜欢听的信息,越来越“绅士”、越来越“温和”,以至于认罪悔改的信息越来越少,对沉迷罪中的基督徒,也越来越不敢严厉的警告?

而如果教会充满世俗化和成功神学的渗透,我们且不焦急;那么多瘦弱的羊在被魔鬼掳去,我们且不哭泣;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被毒草残害,我们且不防范……这,难道不是比章莹颖事件,更令耶稣痛心的事吗?

我们应该先把主人交托的本职工作做好啊!至于克里斯滕森,我们倒是大可以放心,无论在人间的法律下,他会被如何惩罚,保罗却说:“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

是的,最终伸张正义的是上帝!

多么蒙恩,当公义的上帝倾泻他对罪人愤怒的时候,耶稣替我承受了!因此,也让我们带着罪被赦免的同理心,为还活着的克里斯滕森祷告。是的,张扣扣已经没有机会,但倘若可行,使克里斯滕森,能在人间法律的审判中,知道自己是个该死的罪人,然而也求主可怜,使他在尚有一丝喘息的时候仰望十架,接受救主。

法律,在这个被罪毁坏的世界中,只是临时的保安,常常有所不能。但总有一天,海要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要交出其中的死人……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才是终审的终审!

    福音免费!本站由一批同工同道默默付出,从写作、编辑到网站程序、服务器带宽,消耗大量人力财力,网站无广告,无投资者。若有收获,可“奉献支持”他们。同得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