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如何在神面前“述说”?
作者:王峙军 2019-03-08 点击:...次
我的性命几乎归于尘土,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我述说我所行的,你应允了我;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篇119:25-26) 根据中文和合本的翻译,就字面意思看,26节的经文并不难理解:诗人向神“述说”了他“所行的”事情,神垂听了他的“述说”,然后他求神将神的律例教训他。 但他向神“述说”了什么呢? 这是了解这节经文意义的关键。 “述说”这个动词的意思,在这里不是指一般性地对神说话,或向神祷告;而是指诗人有事情要向神交代,向神承认。 较合理的解释是,他所“述说”的,和第25节中使他的性命“归于尘土”,以及第28节使他的心“因愁苦而消化”的事情有关。 因此,“日内瓦圣经”(Geneva Bible)就此解释说,诗人向神“述说”,是指他向神承认自己冒犯或得罪了神(I have confessed my offences)。 虽然诗人得罪了神,但那位满有怜悯心肠的耶和华,还是“应允”了他的“述说”。 请注意,神之所以“应允”他的“述说”,必定是因为在他的“述说”中,表达了因冒犯神而有的伤痛及悔改的意愿。因为神不听犯罪而不悔改之人的祷告。写过诗篇第51篇的大卫深知这一点,因此,他向神承认自己犯罪得罪了神,求神以祂丰盛的慈悲涂抹他的过犯。 人会犯罪,是因为没有守住神的律例。所以,诗人接下来求神將律例教训他。 此处的呼求,是在他向神述说了他所行的事情后,以谦卑的心求神使他明白神的律例,这样他就可以照着神的律例过蒙神喜悦的生活。 亲爱的弟兄姊妹,在这节经文中,仍然有可以应用到我们信仰生活中的原则。 我们所信的神,是一位满有怜悯心肠的神,祂乐意垂听和应允祂儿女的祷告。但“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9:31)。 神所悦纳的,是我们愿意认罪悔改的“述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 切记,神是慈爱的,但是祂也是公义、圣洁的。我们绝不可以把神的怜悯和慈爱,当作任意犯罪的借口,当作接纳罪恶、包庇罪恶的借口。我们承认人都是软弱的,难免会有犯罪、有跌倒,但是正确的态度是,若犯了罪,就要悔改,求神赦免;而不是用谎言掩盖犯罪,硬着颈项不认罪。 最后,求神把祂的律例铭刻在我们的心上,仍然是我们过得胜生活的关键。有神的道存在我们心里,而我们又愿意遵行,我们就不会做得罪神的事情。即或“偶然被过犯所胜”(加6:1),我们也会速速地到神面前悔改,借着祂的“应允”而得着赦免。 祷告:亲爱的主,你是信实的神,公义的父,你满有怜悯的心肠。你应允儿女愿意认罪悔改的述说,你向儿女显出你赦罪的深恩厚爱。主啊,我们绊跌的时候,求你用恩手扶持;我们软弱的时候,求你使我们刚强。感谢赞美主,荣耀归主!奉基督的名,阿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