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
作者:刘长川 2016-12-20 点击:...次
前言 向政府效忠,是古代作者标准的文学主题(如:斯多亚派作者希罗克里斯的《对祖国当有的行为》);它列在行为表中,以及如何对待父母、长辈和朋友等的讨论内容中。哲学家和道德家常会论及政府官员当如何行,但也会论及公民当如何对政府。根据 * 柏拉图的说法,苏格拉底甚至拒绝脱逃,甘愿被处死,以免让人对政府不敬,把好的法律和坏的法律一起摒弃了。《摘自圣经背景注释》。 那么,基督徒该以怎样的态度看待政府,而政府也需了解基督信仰以至消除彼此间的误会,使得两者的关系更加和谐。笔者以一位国民和基督徒的身份,站在圣经的立场上来探讨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 罗13:1-7 今天世界上共有22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家为193个,地区为31个,它们都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元首、法律、军队、监狱等机构,以此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秩序。在正常的情形下,顺服政府的法令而生活,就是在神的旨意中生活,而这些政治机构的权柄是怎样产生的呢?保罗说: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自从人类堕落以后,人的特点就是顽梗、悖逆;行事为人都以自我为中心,不愿顺服。基督徒当他重生得救以后,除了他要顺服上帝外,他对世上的权柄,必须要有更大的顺服。在人犯了罪以后,更是需要权柄来来加以约束,特别是在无法无天的时代,当一个国家,或者是家庭,若没有一个权威来约束人,那将会更乱!旧约师士时代就是一个例子,“那时候的以色列当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故此,保罗要我们: 一、顺服掌权者(1-5) 1、权柄的根源及授权是来自上帝而不是政府本身,政府是接受权柄的单位,如主耶稣对比拉多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19:11)。 论到权柄时,使徒彼得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3-17)。 保罗写这封罗马书信时,是罗马皇帝尼罗当政时期,他曾严厉逼迫基督徒,在主后64年罗马城发生大火,他嫁祸给基督徒,后来保罗在尼罗当政时为主殉道(约主后66-67年),虽然如此保罗在这种受压迫的环境下,仍鼓励基督徒要尽量的顺服政府,甚至为政府祷告(提前2:1-3),基督徒的身份虽然是属天的公民,但只要活在地上一天,仍须一天尽他做人的责任。我想,没有哪个宗教像基督徒那样更爱自己的国家和顺服政府了。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13:1-2)。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2、作为基督徒要顺服上帝所赐给我们的这些权柄,这种权柄也包括儿女要顺服父母;职员要顺服老板;妻子要顺服丈夫;臣民要顺服执政掌权者。因为那是出于上帝,所以如果你抗拒掌权者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抗拒上帝的命令,就自取刑罚了!加尔文说:是神透过政府来刑罚你。 3、保罗说在堕落的世界里,神设立权柄,不管是公司、是家庭、是政府,原则上都是要人行善的,因为即使是非常堕落的环境里面,不管在我们古今中外的历史中的哪一个时代,即使是一个堕落的权柄,我们还是要顺服,因为持有权柄者,是神的佣人。保罗继续在第三节里说,如果我们是做恶的,便要惧怕!一个强盗,在街上看到警察时当然会怕!因为神原来设立权柄的时候,是要刑罚做恶的,是要替行善的申冤。 如果我们是行善的,我们就没有惧怕任何做官的人,因为我们的良心没有可自责之处,我们可以坦然的走在大街上,晚上也可以安然的睡觉。加尔文说:“虽然执政者时常没有遵行此点,但我们仍然应当顺服他们应有的权柄,一个邪恶的统治者,乃是上帝的刑杖,用来惩罚百姓的罪,因此我们该反省一下,因将上帝所安排的美好福分变成了咒诅,乃是由于我们自己的过失。” 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4、在马丁路德文选里有这样一段话:“国家若没有政府维持秩序,人民的生活就要失掉保障。人民就要彼此伤害,互相吞吃如同野兽一样。政府要保护你的身体免得被人杀害;免得别人奸污你的妻子;也免得你的儿女被人诱拐。政府保护你的家庭房屋,免得被人抢掠,又保护你的田地牲畜,免得被人偷走,被人强占而去。” 马丁路德又说:如果禽兽能够说话,当它们看见人们中间的政府的时候,岂不要说,“伟大尊贵的人啊,你们与我比较起来,你的生命财产都有了保障。我们的住所、食物,甚至生命都无保障,连一小时的安全也得不到。你们若不为此而感谢上帝,你们就有祸了。” 5、基督徒顺服政府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因为刑罚,这是消极性的,刑罚有起到震慑的作用,使人不敢作恶,人因为上帝的忿怒而不敢作恶;第二因为良心,这是基督徒清洁的良心,因为良心告诉我们必须顺从上帝来的权柄;我们暂且放下执政掌权的,不提刑罚,那么,神造人时在我们心里所安置的良心,也会告诉我们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为这缘故,我们的顺服也是因着良心的要求。 保罗讲完了基督徒为什么要顺服地上的制度后,接着就讲基督徒应当有实际顺服的行动。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二、基督徒的义务(6~7节) 保罗认为向政府纳粮、纳税是应当的,如果他们的责任是要保卫使公民能安居乐业,那么,国家就需要军队,军队就需要军饷;国家为了制止公民犯罪,就需要警察及装备;国民教育就需要学校、教师及教学设备、工资等等,故此,依据法律纳粮可以保障执政者的生活需要;纳税可以保障各职能部门的正常运转。 当那些试探者问耶稣,该不该向凯撒纳税时,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可十二17);所以信徒活在地上,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可触犯(参太17:27)。” 顺服政府需要按时纳税交粮,这也是耶稣的教导,因为他们是神的差役,因此,纳税交粮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不单是一个口号,也是基督徒的见证。 最后,保罗强调的是,既然执政者是上帝的仆人,执行神在地上的权柄,基督徒除了对政府应尽的本分外,对那些奉命执法的人,信徒应给予敬意,惧怕(服从)他们。信徒应就各位公务员的职称,对他们表示恭敬(纵使这些人的个人生活不一定能叫信徒常生敬意)。 结语: 不可否认,地上的政府是不完美的,,因有权柄的人常误用他的权柄;我们相信恶劣的政府,比无政府还是要好一点,因为它们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合乎神的社会次序,马丁路德强调政府就是上帝的工具,因此不可反对,但他又说:“论到今生的事,你是有权柄管我的。我在肉身方面,在产业方面,应当顺服你的命令;但关乎上帝的事你是没有权柄管辖我的。你管辖的范围只限定物质方面;至于灵性方面不是出乎你管辖范围的。在灵性方面你和我都一样须受上帝的道管辖。在灵性方面我一定不能听从你的吩咐。你的吩咐若与上帝的道不合,我定要反抗。我只能听从上帝,遵行他的道。”因此,顺服政府是主的命令,祂要叫祂的儿女籍着顺服世上的政府,来操练我们,使我们以至于更好的顺服神,做讨神喜悦的儿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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