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财主(2)
作者:陈辉江 2016-01-10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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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看自己高于上帝。 这个财主完全是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他所说的,手里所做的无不围绕着自己。从圣经中我们看到这个财主心里只有“我”。“我的出产……我要这么办……我的仓房……我一切……我的灵魂……。”(路12:17--19)在这短短的三节经文里“我”共出现了五次。由此可见,他的为人只有一个中心,就是一切从“我”出发! 今天我们基督徒可以赚钱,你我同样可以做大老板。但做任何事的前提是要把上帝摆在首位,而不是“我”要怎么样!真正有智慧的人他在做事前,心里总会想这事是否会合上帝的心意,是否荣神益人!我们要看上帝高于自己。若“我”丢弃了上帝,就算你在地上有再多的钱,在神那里也是贫穷的。(就像“我”字若失去了“羔羊”,神就不称他为“义”了。) “凡为自己积财,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路12:21)这节经文是主耶稣在这个比喻中说的最后一句话,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一个人应该在属灵上富足,因为属灵的事可以存到永远。这与在物质上富足正好相反,物质的东西将无法长存。 二、地狱的财主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路16:19--31) 1、只顾个人的享乐。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16:19)他可说上世上最自私的人之一,生活只以自己为中心,从来没一点人性的美德(善良、仁慈、献等)。 2、没有怜恤之心。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路16:19--21)财主下地狱,不是因他的财富,而是因为自私,他没有给拉撒路食物。没有怜恤他人,上帝同样也不怜恤他。所以这“财主”成为地狱之子。 3、错过悔改的机会。 “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三、蒙福的财主 “耶稣进了耶利哥,正经过的时候,有一个人名叫撒该,作税吏长,是个财主。他要看看耶稣是怎样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见。就跑到前头,爬上桑树,要看耶稣,因为耶稣必从那里经过。耶稣到了那里,抬头一看,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他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的接待耶稣。” 1、寻找基督的人。 撒该要看看耶稣是怎样的人--表明他对耶稣十分的感兴趣,至少听说了关于耶稣的许多事迹:他能医病赶鬼,广行善事,关爱他人,并有许多来跟随他,又充满权柄宣讲天国的福音。应验了圣经的话,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7:7—8) 2、及时的接待主(悔改)。 当主耶稣对他说:“撒该下来,我今晚要住你家里”时,于是他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路19:6)。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圣保罗说:“弟兄们,论到属灵的恩赐,我不愿意你们不明白。你们作外邦人的时候,随事被牵引、受迷惑,去服侍那哑巴偶像,这是你们知道的。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1--3) 3、结出生命的果子。 “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8--10) 新生命必有果子的表现。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 “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腓1:27)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1--3) 如果一个人,加入一个团体,他就有义务依照那个团体的规则生活。如果他没有尽这义务,他妨碍了那团体的目的,也损害了它的名誉。 在这里,保罗绘出一幅图画,说明一个人加入基督教会的团契以后,他必须有的那种生活--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但愿我们以无知的财主和地狱的财主为鉴戒,效法蒙福的财主撒该,一生行在主的心意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