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金钱观(2)
作者:王雷 2014-10-27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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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督徒对钱财的应有态度 (1)一分为二的金钱价值观 在现实中,大多数人喜爱金钱,嗜钱如命,认为“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也有少数人痛恨金钱,咒骂金钱,认为钱财是祸水,是引诱人犯罪的根源。似乎金钱有某种奇特的魔力,让人们对他情有独钟。 确实,有人为金钱累弯了腰,有人为钱财去坐牢。平心而论,金钱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它只不过是人类社会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般等价物”、“价值代表”而已。 如果说金钱给人类带来什么罪恶的话,那么其过错应在于充满着罪性的人类自身,因为很多人不能正确对待金钱,不能很好地运用金钱。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金钱。一方面,我们需要运用货币来进行生活和生产的消费,办理各种事务,开展各项活动;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可因此过于夸大金钱的作用,抬高金钱价值,更不要去盲目追随世俗上那种狂热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 钱财用之得当,则会造福于人,产生积极的功效;反之,若用之不当,则会使人借钱财之便而犯罪,贻害于人。 所以,在金钱面前,我们要时常保持着平静的心情,清醒的头脑,要明白“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的辩证道理。进一步说就是,我们应当做金钱的主人,而不要做金钱的奴隶。 (2)不以贫富论人格 毕竟金钱是身外之物,无论处在贫穷或富贵之中,我们都应该持守着纯正的信仰,保持着美好的道德情操。 盂子曾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保罗也说:“我知道怎样处贫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4:12)。 从先师孟子和使徒保罗的话语中,我们能看出“贫穷”或“富足”皆没有什么不好,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泰然处之。 当我们贫穷之时,应穷得有骨气,不可因贫穷去为非作歹,偷抢扒拿,鸡呜狗盗;当我们富裕之时,不可为富不仁,专横拔扈,欺上压下。 另外,我们也不可因某人经济上的穷或富,来论断他们信仰或人格如何,因为钱财的多寡与信仰的好坏以及人性的善恶并无必然的联系,它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绝对标准,也不是借以论断他人的凭据。 就生死观而言,人赤身出于母胎,终将赤身而返,金钱终不可随之而去,充其量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一件附属品而已。 (3)人的愿望与神的安排 常言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经上也说:“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唯有耶和华指引人的脚步。”(箴16:9) 因此,人的贫与富其实掌握在神的手中,不可强夺。基督徒不要一头钻进钱眼里,不能自拔,即使有了钱,富裕了,也应归荣耀于神,而不要自我标榜炫耀。 我们要利用自己的经济力量,为教会、为他人、为国家多做贡献。神要赐福那些忠于他的人,却要剥夺那些为富不仁的背道之子。 如神曾使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和义人约伯成为家有万贯的大财主,却使贪财的基哈西浑身长了大麻疯;使巧取豪夺而卖主的犹大自取灭亡。 这些历史事实犹如明镜高悬,不断地提示了我们:唯有上帝才是宇宙人类的主宰,尽管人对物质世界具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却没有所有权。如果我们脚踏实地地完成神托付于我们的使命,他必要将我们当得的份赐给我们。 各位同仁同道,在这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基督徒切当沽身自好,不可随波逐流,应“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论或富或贫,皆随遇而安,凡事尊主为大,以神为乐,因为我们已是属主的人了,何必过于计较世间物质的得失呢? 我们今日生于世间之根本使命则是,在上帝的创造进程中,与主同行,与主同工,为天国的最终实现不懈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