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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金钱观

  基督徒是人类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分别为圣的群体,尽管如此,基督徒也是人,是活在世上有血有肉,有各样活动的人。因此,我们就难免要参与社会上各种经济活动,与它们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我们很多时候不愿去谈论“金钱”,而事实上我们每天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金钱”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基督徒既不可象市伶小人那样见钱眼开,也不必象某些宗教中中的苦行僧一样,谈钱色变。既然金钱是我们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那么基督徒树立一个正确的金钱观是大有必要的。

  下面试从三个方面来论述基督徒在信仰和人生之中如何正确看待和运用钱财。

  一、基督徒的经济来源

  (1)从事正当职业,领取合法的劳动报酬。

  基督徒大军之中,有从事各种各样职业的人,其中有工人、农民、军人、医生、教师、律师、画家、工程师等。不同职业的人可以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和生活环境中创造他们人生的价值,做出一番成绩和贡献,从而成为荣神益人的见证。在我们忠于职守、努力工作的同时,理应得到一份合法的劳动报酬(薪水)。

  人生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贡献”与“获取”,这两方面相辅相承,密不可分。

  个人在为国为民创造财富的同时,自己也从国家或社会得到一份相应的回报。按劳得酬,这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乎圣经的。

  经上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10:7)。“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申25:4)。

  只是我们在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时,一定要尽职尽责,不可游手好闲或偷工减料,这样才能心安理得地领取报酬(或薪水),也方才仰不愧于天,俯不怍(zuò:惭愧)于人。

  (2)依据自身条件,艰苦创业,勤劳致富

  有人一再宣扬:信徒和传道人要过贫穷生恬。似乎经济条件越差,灵性就越好。殊不知:贫穷并非美德;贫穷与灵性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丁光训主教说得好:“穷人不一定是最有觉悟的,所以我们不要把穷人偶像化。正确的理论往往不是穷人自发产生的,每每是较富有的家庭里的知识分子在较安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出先进的理论来。”(《丁光训文集》P196)

  全国人民在党的号召下正在积极地致富奔小康,基督徒决不可作落后分子,更不可成为绊脚石。当然,我们必须依据自身条件(身体状况、经济实力、人际关系、知识经验、办事能力等)来开创自己的事业,并通过合理安排,勤奋劳动来逐步走向事业的成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也为个人创造出更美好的信仰与生活的环境。

  但必须指出的是,并非每个人都能轰轰烈烈、事业有成,因为上帝给各人的恩赐不同,这是因人而异的。

  据《天风》等刊物的记载,近几年来,在我们基督徒当中,涌现出不少企业家、专业户、致富能手,他们当中有些人不仅自己发家致富了,而且还带动周围的同事、亲友、乡邻同奔富裕路,无私地把致富的经验和技术传授给他们,这样既促进了一方繁荣,带动了一方富裕,也为下岗工人再就业创造了更广阔的天地,为国家和社会减轻了负担。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可为了发横财,而去触犯国家法律或做出违背天理良心的事。纵然富裕了,也不要春风得意,而忘乎所以,不可因钱财而自夸,因为“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1:21)。当将一切荣耀归于神。

  二、基督徒钱财的用途

  (1)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人生在世,衣食住行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及时随时地悄费。

  那种完全脱离物质生活甚至是憎恶物质生活而空谈“灵命”的说教,表面上属灵,实则将人引入歧途,自欺欺人。只要我们活在世间,就必然有生活、动作、存留,也就很自然地需要支出。

  古人写诗云:“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生活资料多半需要我们去购买。也许有些人梦想上帝从空中赐下馅饼来,如同当年在旷野给以色列民赐下吗哪一般。这种不劳而获,不买而得的懒汉思想是不可有的。因为“神赐吗哪”,这类神迹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才有的,而非任何时代都会发生的。我们将劳动得来的报酬用以购买生活资料(用品)、生产资料,从而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存及各项社会活动,这合乎神旨意的,也是合乎生活常识和经济规律的。

  (2)捐输奉献,实现教会自养

  教会各项事工的开展,离不开经济。当今中国教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恐怕就是信徒的捐献了。信徒从自己的收入中抽出一部分奉献给教会,是圣经的要求,也是历代教会的传统。当然,我们未必需要象昔日以色列人那样严格遵守“奉献十分之一”的条例,但我们也不可只顾自己纸醉金迷的豪华住宅,却忘却了神的圣殿处在冷落荒凉之中。

  根据《历代志上》29章的记载,大卫曾在其晚年趁自己未离世时,为其子所罗门建造圣殿预备了许多金银,并将自己多年所积蓄的金子三千他连得,银子七千他连得献出,作为建殿之用。此事堪为历代信徒效法之楷模。

  每一个信徒都有责任为教会建设和事工(例如:建筑设施的投资,办公费用,教牧人员工资等)奉献出一份物力和财力,因为我们既是教会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每个人就应该为大家庭着想,为大家庭发挥一份光和热,为教会建设添砖加瓦。教会的存在和发展与每个信徒的关心和奉献是分不开的,每个信徒都当爱教会如家。

  (3)施舍博爱,帮助社会扶贫

  圣经一再教导我们爱人,因为“没有爱心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4:8)。当然,首先教会内的弟兄姐妹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就经济而言,其原则是富帮贫,强帮弱,使神的爱通过我们的实践而彰显出来,而且这爱也应当推广到社会中去,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爱教内之人,还要关心帮助社会上那些孤苦无助之人。这样才能更好地作光作盐,荣神益人。

  当然爱有多种表现形式,在急难和贫困之中的人,我们要存着怜悯之心,伸出热情友爱之手去帮助他们,使他们尽快度过难关。

  例如:周济孤寡老人,帮助贫困失学儿童,援助失业无生活门路之人,捐款救济灾区人民等,千万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可是时常当有人追不得已求助于我们之时,我们却不屑一顾,一毛不拔,只是用委婉的言辞打发人家说:“愿你吃得饱,穿得暖,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经上告诉我们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因为你所行的善事,神已经在暗中看见了,并且他要加倍地赏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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