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可不知的金钱观(2)
会员投稿 2013-08-10 点击:...次
|
适当与不适当的对待钱及后果:
知足与贪财 (路加福音3:14;提摩太前书3:3;6:6至10;希伯来书13:5)
事奉神与事奉财利 (马太福音6:24)
积攒财宝在地上与积攒财宝在天上 (马太福音6:19至21;19:21,22;路加福音12:33,34;雅各书5:1至3)
理财原则:
作主忠心的好管家 (路加福音12:48;16:9至14)
多收无余,少收无缺 (出埃及记16:17,18)
不可欠债 (箴言22:7;罗马书13:8)
计算开支 (路加福音14:28至30)
积蓄 (箴言13:11;21:20)
不应怎样花钱:
不应作保 (箴言17:18;27:13)
不应借钱、放债取利 (出埃及记22:25;利未记25:35至37;申命记23:19;尼希米记5:10,11;诗篇15:5;以西结书18:12,13;22:12)
钱不能买恩赐 (使徒行传8:20)
捐献:
捐献给谁:
神的家,传福音的人 (申命记14:22,23;列王记下12:4,5;玛拉基书3:8,9;罗马书15:25至27;哥林多前书9:11至14)
帮我、教我的人 (马太福音10:10;加拉太书6:6)
信徒 (使徒行传11:28至30;罗马书12:13;哥林多后书9:9至12)
缺乏的、贫穷的人 (马太福音25:37至40;雅各书2:15至17;约翰一书3:17)
求我的、向我借贷的人 (马太福音5:42)
捐献的态度:
优先 (箴言3:9,27,28;马可福音12:41至44)
乐意 (哥林多后书8:2至5;9:6,7)
爱 (哥林多前书13:3;哥林多后书8:6至9)
不望报答 (路加福音6:34至36;14:12至14)
定时,按比例 (哥林多前书16:1,2)
捐献的结果:
神赐福 (诗篇112:9;箴言3:10;11:25;19:17;28:27;玛拉基书3:10;路加福音6:38;哥林多后书9:8)
神悦纳 (哥林多后书8:10至12)
荣耀神 (哥林多后书9:13,14)
与信徒互补不足 (哥林多后书8:13至15)
其它要花钱的:
纳税 (马太福音17:25至27;22:19至21;路加福音20:25;罗马书13:6,7)
看顾亲属 (提摩太前书5:8)
应用:
不要以违背神、不诚实的方法赚钱。
我们赚取收入和纳税后,除养生外,要看顾亲属。
不要瞒税。
起码定额奉献给教会和传福音工作。
神喜悦我们出于爱且不望今生的报答而乐意多多的捐给神的家及传福音的人、贫穷及缺乏的人、及求我的和向我借贷的人。
捐给贫穷及缺乏的人包括给那些善用金钱救灾或扶贫的慈善机构、社会上的穷人、和我们身旁有需要或受苦的人。
我们花于慈善的开支应影响我们放弃一些本来可以花但却因而不能花的开支,如舒适、奢华、娱乐方面。少花钱在自己身上。
不要为自己储蓄财宝在地上。 |

福音免费!本站由一批同工同道默默付出,从写作、编辑到网站程序、服务器带宽,消耗大量人力财力,网站无广告,无投资者。若有收获,可“奉献支持”他们。同得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