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有的财富意识(2)
作者:黄兴平 2012-12-05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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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富是好仆人,也是坏主子 马丁.路德说, “人可以拥有财物,但必须懂得善于管理,做财物的主人。”使用财富,但不可被财富使用。那又该如何使用呢?波金斯曾指出应将财富分配在以下七个方面上以发挥其最大功能:神的荣耀、灵魂的得救、维持我们良好的产业、我们家人亲属的好处、帮助穷人、支持教会、支持国家。财富要达成这七个目的,不能转顾自己,不可用财富满足自己的放纵享乐炫耀自负等私欲。要顾及“我家”(家人亲属的需要)、“神家”(教会肢体的需要)、“国家”(社会民众的需要)、“天家”(福音事工的需要)。 7、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在大富大贵之时,不忘敬畏上帝,远离恶事,完全正直;在落魄窘困之时,仍没有“弃掉”神,继续保持自己的纯正。旧约中的约伯与约瑟都是这样的人。约瑟在深得主人的信任与器重之时,没有轻慢主母,没有得罪上帝;在被诬蔑成为阶下囚时,仍没有改变自己的信仰,毫无怨尤地笃信上帝;当成为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宰相,财富无数之时也没有穷奢极侈,没有纵情声色,没有挥霍无度。相反,以宽广怜悯之心解救埃及与周边各国百姓出离于饥荒之危。 8、尽赚、尽积、尽施 “尽你所能赚钱,尽你所能节省,尽你所能奉献”,这是约翰·卫斯理提出的基督徒应有的财富观念。 天道酬勤,上帝不帮助懒惰的人。不能“坐吃山空”, “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 (箴23:21)。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积极装备,勤奋学习,挖掘潜能,踏实工作,赚得财富,改善经济状况,提高生活质量,这是无可厚非的。财富是劳碌得来的,不是馅饼从天而落的美梦中得来的。 有人说,钱是赚来的,不是省出来的。但又有话说, “勤俭持家”。 “勤”加上“俭”方是持家之道。 “俭以养德”的古训至今不变。今日构建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滥用、不能浪费,提倡简单、简朴生活是很有必要的。很多的时候,因为虚荣攀比贪婪等私欲的干扰,人不能分清自己的需要(NEED)和想要(WANT),错把奢侈品当成必需品来追求,为此,以倾囊、透支、贷款、负债消费来满足私欲。在“我买故我在”的消费时代里,以购买力作为自身价值的衡量标准,于是乎衣食住行必买名牌、求高档,到头来,反被物役。要注重在生命中培植圣灵所结的九样果子之最后一样就是节制。节俭也是节制的重要表现之一。 我们将节省积存的财富“尽施”。 生命的法则是上帝祝福那些舍弃生命和财物的人。紧抓不放,你就会失去;献给上帝,你就会得着。圣经说, “有施散的,却更增添” (箴11:24)。这是世界上最古老而又看似矛盾的箴言,不过它却行之有效。除了什一奉献归神之外,还应乐捐帮助有需要的人。我们常计算奉献的代价,却不去算算不奉献的代价。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为此,你不可攥着手,要松开手, “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美国慈善家清教徒卡耐基说, “那些遗留下巨额财富而不在有生之年将之奉献出去的人,会受到民众的唾弃”。石油巨子洛克菲勒说, “死而富有,是种耻辱。”若“尽赚”、 “尽积”而不“尽施”,就定会成为葛朗台式的守财奴。当我们“将节省下来的钱财施予需要之人的时候就是积财于天了”。 9、持守十一奉献 新约的捐献制度以十一奉献为起点。换言之,应该超过十一。新约经训的标准没有低于旧约。耶稣来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我们人不能靠守全律法而靠恩典称义。但这并不表示赖恩称义的我们可以废掉律法了,比如旧约定规的十一奉献,耶稣来就没有废掉。 耶稣曾责备假冒为善者说:“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太23:23)这里耶稣明说, “献上十分之一”是“不可不行的”,只是公义、怜悯、信实之事更为重要。十一之事就算是“次要”,也不能不要。文士和法利赛人尚能行十一,我们岂不当更甚?圣经要求,我们的义要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基督奉献自己生命给我们,以“为我们舍己”这样的大爱激励我们,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全人(包括身心灵、财富、才智、时间等)奉献在主前,这也是理当要尽的义了。倘若身外之物的金钱的十分之一都不肯献上, “将身体献上”就只能是虚谎与空谈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