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礼(2)
作者:姚红岭,张远来 2019-11-19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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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加尔文要义的阐述:保罗说,基督“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5:26);和另一处所说:“他救了我们,乃是照着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彼得所说:“这洗礼也拯救我们”(彼前3:21);保罗的原意并不是说,我们得以洗净得救,都因水而完成;也不是说,水本身有洗净,重生,和更新的效力;彼得也不是说,水是得救的原因;而只是说,人藉着洗礼可以确知有救恩。我们之得以洗净成圣,是由福音向我们宣布了,而由洗礼向我们证实了。彼得在说“这洗礼也拯救我们”以后,又立刻加上说:“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而这良心是由信心才得来的。其实,洗礼所应许我们的洁净,只是洒基督宝血而有的洁净,这宝血是由洁净人的水作为象征。水表征了基督的宝血,借着洗礼证明基督的宝血对受洗者的洁净,内在的信心,加上外在的洗礼,宣示了受洗者真实的洗净。 加尔文在其要义中说道:我们也不要以为洗礼只对过去的罪有效,以致在受洗后所犯的罪,必须在什么其他圣礼中另求新的赦罪之法,好像洗礼已失效一般。这个错误的看法使某些人要等到生命尽头,几乎临终的时候才受洗,好叫他们终生的罪得蒙赦免。我们应当承认,无论何时我们一经受洗,一生的罪就都洗净了。所以我们若跌倒,就当想起我们的洗礼,确知罪恶得了赦免。因为一旦受了洗,虽然好像这是一件过去的事,然而它却并不因后来所犯的罪而被取消。因为基督的圣洁是在洗礼中赐予了我们,常保持其能力,永不为罪污所胜,却常洁净并涂抹我们一切的罪污。但这道理决不能当作将来犯罪的借口,因为它的本意与此种狂妄相距很远;它只赐给那些在罪的压迫下呻吟痛苦的罪人,使他们得到安慰和解救,不至陷入惶惑绝望中。因此,保罗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但那些只求避免刑罚,寻找犯罪机会的人,无非是自招神的忿怒和刑罚。 罪人接受赦免是因基督的宝血,罪恶得以洗净。洗净的记号和证据是洗礼!赦罪是与洗礼有关。信徒终生无论何时为罪所苦恼,就可以回忆起洗礼来,好叫他们确知自己有基督宝血而来的那惟一和永远的洁净。 4、洗礼是我们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表记(罗6:3,4) 使徒保罗说:“我们受洗归入基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3,4)。 在这一节经文中,他不仅劝我们效法基督,更进一步教训我们说,基督用洗礼使我们与他的死有分,使我们接在其上。正如枝子从所接的根上得着滋养,照样,凡以信心接受洗礼的,在治死自己的肉体上也感觉到基督死的效力,在灵性的奋发上,也感觉到他复活的力量 [3]。因此,他劝勉我们说,我们若是基督徒,就当“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里,看自己是活的”(罗6:11)。在另一处他用同样的理由说,我们“既受洗与基督一同埋葬,”就是受了基督的割礼,并脱去了旧人(西2:11,12)。洗礼为“重生和更新的洗礼”(多3:5)。因此我们所得的应许,第一是白白的赦罪和称义;第二是有圣灵的恩典来更新我们。 信仰基督与不信仰基督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不在于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在的属灵身份的变化——圣经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的名的人,他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1:12)。基督徒身份最大的变化就是因信而恢复了神儿子的地位。信仰还有一整套属灵的变化:与主同死——死去旧人;同埋葬——彻底告别过去的生活本质;同复活——活出基督,照基督的心意去活。洗礼就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表记。 5、洗礼是披戴基督(加3:26-27)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6,27)。 披戴基督是基督教一个纯圣经的语言。什么身份的人穿什么衣服,制服就是身份的象征。披戴基督就表示我们是属于基督的人。披戴基督同时表明是彰显基督,一举一动有基督的样式。披戴基督既是基督教身份的象征,也是在这种身份中,活出这种生命的象征。从前披戴的是自己,彰显的是自己,见证的是自己,现在活出的是基督,彰显的是基督,就像保罗所说:从此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 旧约以色列人从红海经过以后,就表示他们从此以后脱离了埃及的奴役,开始了新的生活,昔日,以色列人过红海是新约信徒洗礼的一个预表。表明信徒洗礼以后,从此与罪断绝,重生得救,开始了基督里的新生活,即披戴基督,彰显基督,活出基督。洗礼是基督教的礼仪,但还不仅仅是礼仪,礼仪中有属灵的功效,属灵的功效中有礼仪的象征。圣礼是救赎意义的外在象征形式,而这一象征形式既具有真实的属灵功效,也同时具有教会团契性(大公性)的特征。而洗礼的意义也正是在此。 四、如何进行洗礼 1、受洗者的条件 今天教会对洗礼的附加条件很容易使人忽略洗礼的真实意义,而使洗礼徒具不必要的神秘色彩。基督教是人性的信仰,信仰的核心是上帝对人的救赎,洗礼的意义则表现在这救赎中。而正是教会给洗礼加添的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才使得那接受过洗礼的信徒不一定真正明白洗礼在他身上的意义。 从洗礼的意义看,接受洗礼者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 a 、他应当接受耶稣基督是他个人的救主; b、他应当明白洗礼的意义; c、他应当在洗礼前认罪悔改,决志效法基督; 2、施洗者的资格 教会历史上,曾有教派因为施洗者的道德问题而否认他们曾经施行过的洗礼的功效。比如再洗礼派。后来这些观点被正统教会视为异端思想。这些观点的本身也实在违背了圣礼的意义。因为圣礼的功效本身不在于施行者,而在于圣礼背后所象征的意义及上帝的大能。 a、施洗者的道德不影响洗礼的效力; 路德和加尔文的信纲称:施洗者如同上帝的信使,信件的重要不在于信使的身份,而在于书信的作者和书信的内容及其意义。“施行圣礼人的尊卑并不能增减圣礼的价值。一如人间的公文,只要是有作者的手笔和印信,而谁是送达者并无关重要;照样我们只要知道在圣礼中有主的手和印也就够了,不管是由谁施行的”。施洗者不管后来的行为如何,受过洗礼的人都无需重新接受洗礼。正如,“犹太人由不洁和叛道的祭司受了割礼,是并无损害的,也并不因此必须重受割礼。” b、施洗者应当是代表教会在施行洗礼; 圣礼,特别是洗礼,圣经并未规定只有某一类的人才可以施行。天主教对他们的七大圣礼规定,除了圣餐礼和婚配外,其它圣事都需要有神品的人来施行,否则无效 [4] 。也就是说,非神品信徒是可以施行洗礼的。对此基督教新教从教义史看,也没有规定圣礼必须由神职人员施行。但圣礼既然是教会公开圣职的一部分,故施洗者应当是教会公认的代表,即认可的神职人员施行,私人不可擅自施洗。 c、教会传统上,当面对一个即将死去的病人,病人死前渴望接受洗礼,而没有神职人员在场,平信徒便可为其施洗。但奥古斯丁警告说,倘若没有需要这样作,就是越俎代庖了。也就是说,对于由没有圣职的信徒来执行圣礼,教会需要及其慎重,若非必须,我们不应该提倡。因为教会是应该有秩序的。 3、洗礼的方式 从初期教会流传至今,教会至少有七大洗礼的形式。而最常见的有三种:浸水礼、注水礼、洒水礼。 浸水礼是让受洗者站在水中,把头浸入水中,有的会连续浸入三次; 注水礼是让信徒不一定站在水中,施行洗礼者把水浇注在受洗者头上,流到耳根即可; 洒水礼是把洗礼的水撒在受洗信徒头上。 洗礼的形式不同,但洗礼的意义都是相同的。洗礼的过程中,施洗者的动作和言语表达是一致的,既同时施行洗礼,同时用言语宣告出洗礼的意义和功效。洗礼的功效不在于受洗的形式,而在于接受洗礼者的信心,在于基督:使徒们都奉基督的名施洗(徒8:16),奉父、子和圣灵的名施洗(太28:19)。 五、洗礼的效力 1、洗礼的效力在于基督的救赎 加尔文说:洗礼的完成乃在乎基督;因为神在洗礼中所赐予的一切恩赐,惟有在基督里才能得着。然而奉基督的名受洗的人,不能不也呼吁父和圣灵的名。我们在他宝血中得蒙洁净,乃是因为慈悲的天父既由于他无可比拟的良善,乐意接纳我们,就立基督为我们的中保,使我们与他和好。我们从他的死和复活所得来的重生,乃是由于圣灵使我们成圣并领受新的灵性。所以关于我们的洗净和重生,我们清楚看见,原因是在乎圣父,实质是在乎圣子,而功效则在乎圣灵。因此,在先有施洗约翰,后来有众使徒,都是以“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太3:6,11;路3:3;约3:23,4:1;徒2:38-41)来施洗;悔改是指重生,使罪得赦是指洁净。 2、洗礼不能保证人的得救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 徒 2: 38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当年君士坦丁大帝直到临死前一刻才接受洗礼,因为他相信自己在不断犯罪,而死前一刻的洗礼可以洗去他过去一生的罪孽。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信徒以为洗礼的礼仪可以洗去人一切的罪,而洗礼后的罪是不蒙赦免的。因此,他们信主多年,就是不愿受洗。这其实是对洗礼的误解。洗礼既不能决定人得救与否,也不能借着洗礼的形式而使人罪得赦免。洗礼不能保证人的得救,使人得救的是接受基督救恩的信心。但信心加上洗礼的圣礼,就有了内在得救信心和外在得救印证的“记号”。 洗礼是基督教极其神圣和庄严的圣礼。这一“礼”表明了教会纯洁的团契生活,表明了我们在基督里相互为肢体,它象征了基督的救赎,我们在基督的救赎中蒙洁净,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从此以后不再为自己活,而是为基督而活!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一套“礼”,而有着属灵的象征意义和实在的信仰功效。 [1]参考资料包括《加尔文基督教要义》、《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2] 康志杰著《基督教的礼仪节日》,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2003年8月第二次印刷。P.68。 [3]见《加尔文要义-论洗礼》。 [4]康志杰著《基督教的礼仪节日》,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2003年8月第二次印刷。P.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