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中奉献的生命---罗马书信息6
作者:滕近辉 2019-10-09 点击:...次
1. 应该奉献的人 “弟兄们”(罗12:1),即一切蒙神救赎的人。 2. 奉献的动机 被“神的慈悲”所激励,以献上身体为祭来回应“神的慈悲” (罗12:1) 3. 奉献的性质 被神的爱激励,主动地献上,这是被动的主动。 “将身体献上”(罗12:1) 具体化,条件:先将身体由罪救回,然后才能献给神(罗6:13)。包括感情、理智与意志。 “活祭”具有三种含义: 一,为主而活:“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活着是为主而活。”(罗14:7- 8)。 二,天天为主而活:死祭(旧约时代的的祭)是一次一次地献上的,但活祭是天天的,持续不断的,每时每刻的为主而活。 三,更新变化(罗12:2) 4. 奉献者的态度: “理所当然”(罗12:1), 谦卑。 5. 奉献者生活的标准 消极方面:“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罗12:2) 积极方面:了解(“察”)并实行(“验”)神的旨意(罗12:2) 6. 奉献的对象是双重的: 为神而活(罗14:7-9) 为人而活(罗14:13-15,19-21)(罗15:1-2) 我们借着为人而活才能真正的为神而活。我们借着服事人才能真正的服事神。 7. 奉献生活的范围 就广度说:在一切事上为主而活(罗14:21) 就长度说:一生之久(为主活,为主死)(罗14:8) 8. 奉献的表现 顺服神(罗6:16),从心里顺服(罗6:17) 接受神的主权,作仆人(罗1:1)。 热心服事:“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12:11)。 9. 奉献的功效: 结果子(罗7:4),成义(罗6:16),成圣(罗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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