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中的与主联合---罗马书信息2
作者:滕近辉 2019-09-20 点击:...次
基督徒在因信称义出死入生以后,就要进入与基督联合的生命和生活之中。 罗马书第六章用三个字眼来形容这联合的关系: “同”,“归入”,“联合”。 它们的基本意义是相同的(参看罗6:3,4,8,5)。 1. 与基督同死、共有五种意义: 1) 向罪死(罗6:10) 罪在本章内共有六个不同的名称: “旧人”(罗6:6), “罪身”(罗6:6), “私欲”(罗6:12), “不洁”(罗6:19), “不法”(罗6:19), “不义”(罗6:13)。 各有不同的重点。 我们过去作罪的“奴仆”(罗6:6)和“器具”(罗6:13)。 2) 向自己死(加2:20) 3) 向世界死(加6:14) 4) 向“罪”死(罗6:9) 5) 向律法死(罗7:4) 对上述五件事而言,基督徒己经死了。“死”有两种意义: 一、地位上的意义:我们在基督里已经脱离了它们,与它们再没有关系。这是主钉十架时,已经为我们成全的地位。保罗所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一句话中的“已经”二字的原文是过去式,暗指主钉十字架时,我们在地位上已经与祂同钉。 二、生活上的意义:死表示没有反应,不再有所活动。“死”字在本章中出现了十八次,可见其重要性。 2. 与基督同埋葬(罗6:4) 埋葬就是完全结束的意思。 3. 与基督同活(罗6:8) 1)向神活(罗6:10) 向神的旨意有活泼的反应。 2)为神活(罗6:13) 成为神所用的器皿。 3)永活(罗6:23) 在圣经中与基督同活,还包括 同心(腓2:5), 同工(林前3:9), 同形(林后3:18), 同苦(彼前4:13), 同行(启3:4), 同王(提后2:12), 同荣(西3:4)。 救恩由十字架而来,而十字架的意义是“合一”或“认同”: 与十字架认同、即联合 客观上:主与我认同:为我的罪而死,这是代赎。 主观上:我与主认同:与主同死,又与主同活。 4. 与基督联合的秘诀 1)“知”(罗6:3,6,9,16) 知受洗意义(罗6:3), 知不再为奴(罗6:6), 知主经历即自己经历, 知自己是神仆(罗6:16)。 2)“看”(罗6:11) 站定立埸。 3)“信”(罗6:8) 凭信接受神作为的事实。 4)“不”(罗6:2,6,12,13,14,15) 决心与确知,“断乎不可”(罗6:2,15)。 5)“献”(罗6:13,16,19) 救回肢体(罗6:13),献上,作仆人。 6)“顺”(罗6:16,17) 过去顺私欲(罗6:12),作奴仆。 现在顺服神,以致作义的奴仆。 7)“成”(罗6:16,19,22) 不但称义,称圣,而且“成义”,“成圣”。 这就是成全了神的救恩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