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犹大卖主看“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2)
作者:任运生 2019-03-04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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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的主权与人的意志 既然旧约圣经有着许多关于犹大卖主的预言,而这些预言又必须应验,那么犹大卖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主耶稣说,“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 “祂(耶稣)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 主耶稣按照被朋友出卖的方式被钉十字架,是神的“定旨、先见。”因此,犹大卖主既是神的先见预知(Fore knowledge),也是神的主权预定(Ordinance)。 神的绝对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God’s Sovereignty and Man’s Responsibility)始终是充满张力的神学难题。本文无意深入探讨这一难题,但笔者想要说的是:神的绝对主权并不抵消或减弱人的责任。这正是主耶稣所说的,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 当雅各和以扫还在母腹中的时候,神就对利百加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25:23) 创世记二十七章,以撒年老昏花,因为贪图以扫的美味,虽然知道神的心意,竟还是要糊涂地将长子的祝福赐给以扫。以撒的话让利百加听见了,她便慌张起来,明明神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现在以撒要赐福以扫,怎么办呢?于是利百加便让小儿子雅各以虚谎的手段去骗取以撒的祝福,甚至不惜愿意替雅各承受咒诅。至于雅各,这个名字的本意就是“抓”的意思,他处处为自己抓,曾经乘人之危夺取以扫长子的名分,现在再欺骗一次父亲,当然也没有什么难为情的。以扫就更不用说了,对属灵的事情向来心不在焉,仅仅一碗红豆汤就卖了自己长子的名分,及至后来后悔,“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来12:17) “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这是神的主权和旨意,创世记二十七章以撒一家四个人,各自都错误地行了不合神心意的事:以撒糊涂、以扫轻忽、利百加虚谎、雅各诡诈。最后神的主权必须成就,但他们四个人分别为自己的过犯承受相应的代价。 以撒因违背神旨“就大大地战兢,”(创27:33)在孤独中终老;利百加至死再也没有看见自己喜爱的儿子雅各;以扫失去属灵的祝福并波及后代子孙;雅各在舅舅拉班家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二十年时间中“白日受尽干热,黑夜受尽寒霜。”(创31:40) 创世记约瑟的故事,约瑟被卖到埃及,后成为埃及的宰相,从而在饥荒时使得雅各一家下到埃及躲避饥荒,保全以色列民族,成为神救恩计划的重要一环。 约瑟对他兄弟们说,“现在,不要因为把我卖到这里自忧自恨。这是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生命。”(创45:5) 但神的主权和旨意并不减轻约瑟兄弟们作恶的责任,他们为此也付出了代价:苦待兄弟的愧疚,苦难临到的折磨,俯伏在地的狼狈,自认报应的战兢,随时随地的惊恐,提心吊胆的忧惧! 最后,还是约瑟安慰他们,“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50:19-20) 最典型的一个圣经人物,大概要数埃及王法老了。因着法老的心刚硬,导致埃及全地降下十灾。 到底是谁使法老的心刚硬?圣经多次明确指出,是神使法老的心刚硬;但也有大体差不多的次数提到,是法老使自己的心刚硬。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罗9:17;参出9:16) 埃及十灾,是耶和华神分别针对埃及假神偶像的审判,也是埃及王法老刚愎自用、自食其果,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 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恶,却在耶和华神至高主权之下,成就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善——即罪人赦罪永生的救恩!而犹大卖主是这历史上最大之恶的一部分,因此犹大必须为自己的恶承担责任:“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Which Judas left to go where he belongs.)(徒1:25) 四、永生救恩与永远沉沦 犹大卖主与彼得否认主,严格说来没有太大的差异。然而,彼得和犹大的命运却是天壤之别:彼得蒙恩得救,并成为早期教会的重要领袖。犹大上吊自杀,在地狱中永远沦丧。 神的主权与人的意志的教义在神救恩计划中有何意义?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给你们。”(彼前1:1-2) 根据彼得前书1:2这段经文,罪人的蒙恩得救“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彼前1:2) 首先,罪人的得救是父神的拣选。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 其次,罪人的得救是基督的救赎。 “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弗1:7) 此外,罪人的得救是圣灵的感动。 “祂(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 可见,一个罪人的蒙恩得救,首先是父神在创立世界之前在基督里拣选,借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舍身流血,成就赎罪的救恩;然后由圣灵感动承认自己的罪恶和过犯,从而接受耶稣基督作为个人的救主。所以三位一体的神共同参与罪人的救恩。 基督徒弟兄姐妹,神是何等地宝贝你,在没有创立世界以先,就已经在耶稣基督里拣选了你。想到这一点,该怎样地感恩呢! 人的蒙恩得救到底是神的预定还是人的选择?这个问题教会历史上加尔文派和阿米念派争论了几百年,至今没有定论,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双方都可以找到大量的圣经经文作为依据。但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圣经。除圣经之外,谁能有更好的方法呢? 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主耶稣的话具有最高权威,这节经文说明如下三个真理: 1. 救恩首先是神所起始的,因为是 “父所赐给我的,” 2. 人也必须对神的恩召做出回应,他必须要 “到我这里来。” 3. 凡是蒙受这救恩的,就有永恒的保障,因为 “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约6:37) 保罗的话也是同样的道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罪人得救是神的恩典,但人也必须借着信心来接受这恩典。由此看来,神的预定与人的相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圣经明确指出救恩是出自神在基督里的拣选和预定:“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 同时,圣经又有大量经文是神对人悔改信靠的呼召:“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7:37-38)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神不仅预定人的救恩,也预定达成这救恩的方式,乃是“借着传扬的工夫,把祂的道显明了。”(多1:3) “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9;1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