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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

在上周保罗系列的学习中,Mark弟兄讲到“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这些人到安提阿教会混淆真理,企图将基督的信仰约束在犹太教之下。类似的情况在加拉太地区也同样发生了,因此保罗给加拉太的各教会写了一封书信,也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加拉太书》。请大家阅读以下经文:

《加拉太书》1:1-10-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2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3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4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5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6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从经文中我们看到保罗一开头首先强调自己的使徒身份来自于耶稣基督与神,而非人。第三节的祝福中所用的“恩惠grace”是希腊语,“平安peace”则是犹太语。接着在归荣耀于神之后,保罗直接向加拉太各教会的弟兄指出了他们所听到的是假福音。如果我们从整体上看《加拉太书》,可以将其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指出假福音;强调人因信称义而不是因守律法;圣灵的果子。

保罗指出救恩的真理被人更改了。真正的救恩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而非靠遵行律法而得到。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我们现今的基督徒也同样有现实意义,因为今天大多数人在被问到是否死后能上天堂这个问题时,回答都是,“我希望自己能上天堂…我努力遵守十诫,不偷,不奸淫,不杀人…”还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认为必须守安息日,必须遵守各种规条,例如不吃猪肉…才算得救。这些假福音在当时的加拉太地区就有人传讲。他们认为得救不是仅凭信耶稣就足够,还必须遵守摩西律法受割礼。为了指正这些假福音,保罗特地写了《加拉太书》。

此外,保罗还强调好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得救的果子。一个信徒之所以善待周围的弟兄姊妹,是因为有神的灵同在。我们爱神,是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4:10)我们的好行为是信主得救之后圣灵所结的果子,而并非我们因行善而得救。保罗不仅这样教导加拉太教会的基督徒,对那些在罗马的弟兄们也同样指出:“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人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着好行为称义。当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在他左右两旁各有一个犯人也被钉在十字架上。其中一个犯人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路23:42)那个犯人在十字架上根本无法做任何好事,甚至没有机会受洗,然而他却因为相信耶稣基督而得救。主耶稣当时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

一个人在相信主耶稣的那一刻,圣灵就会进入这人里面。依靠圣灵的引领,基督徒才能活出圣洁的生命,然而那些假福音所传的却是要想得救,不能仅靠信耶稣,还必须凭借自己遵行摩西律法上的每一条。因此,保罗警醒加拉太的弟兄们说:“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加3:1)真理的教导是“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这里所说的“称义”就是在神的面前合法称义。

每一个人在神的眼里都是有罪的,然而很多人难以理解什么是罪。罪伤害的不仅是我们周围的人,更关键的是冒犯了神。人所有的罪实际上都是向着神犯的,因此在神的面前每一个人都有罪。保罗在《罗马书》6:23中告诉我们:“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同样,保罗在《加拉太书》2:16也提醒我们,人称义是因信耶稣基督,不是因行律法。保罗进一步说:“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这句经文也许是整本《加拉太书》中最重要的一句,因为保罗是在说,如果人能够凭借好行为而得救,那么耶稣的死就毫无意义了。

今天有人说,“我这一生必须行律法。”神说那么我就给你律法。旧约时代犹太人需要行律法,但在新约中神给了我们一条新的律法,那就是用信耶稣来替代旧律法。这条新律法就是因信称义。“称义”虽是一个很大的词,但却是一个圣经用语。当我们得救的时候,我们就在神的面前合法称义了。神用新的律法替代旧律法。那么你是想继续守着旧约律法,还是接受因信称义的新律法呢?你既不需要守旧律法,也不可能靠着守旧律法而得救。信靠耶稣基督,这就已经足以让你在神的面前称义。

如果我们继续阅读《加拉太书》的第三、第四章,会看到更多关于因信称义的阐述。其中3:8说到:“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第13节更是严肃指出:“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里说明律法给人带来的是咒诅。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而死,代替我们受了咒诅。“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 24)可见律法的目的只是让人知罪,而人站在律法面前就如同站在镜子面前。

人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遵守所有的律法,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达到神的要求。人唯有因信称义,才能借着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信靠耶稣基督,是我们能够在神面前合法称义的唯一的途径。同样,保罗在《以弗所书》2:8也强调:“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死了,死后被埋葬,第三天复活了。这是保罗在第一世纪所传的福音,至今都不会改变。

相信耶稣基督,是我们得救的唯一条件。得救之后,我们在圣灵的引领下继续成圣的路程。基督徒的好行为是出于圣灵所做的工作,而并非出于律法的管束。正如保罗所说:“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8)“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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