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2)
作者:陈丰盛 2018-02-05 点击:...次
|
耶稣这里改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来讲解说:“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这里的“我们”可能包括耶稣和祂的门徒。表明耶稣从那时就开始与门徒同工。 耶稣重新用第一人称单数来论述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因为天上的事本身也是门徒所不能理解的,唯一理解的就是耶稣自己,因为祂就是那从天降下的人子。 接下来的论述引起我们许多的疑问,经文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第一个问题是,既然耶稣已经从天降下,那怎么又仍旧在天呢?第二个问题是,旧约中记载有以诺和以利亚升天的事,怎么说没有人升过天呢? 关于第一个问题,许多释经书都会有意无意地避开,有些释经书则认为最古老的圣经抄本没有“仍旧在天”这几个字。马唐纳则说:“因为主耶稣是神,同一时间存在于任何地方,无所不在。”[1]汤朴·威廉说:“无论这几个字是出于何人之手,它们确实代表着一个极其重要的真理。‘三一妙身’的第二位,就是当他在世行道的期间,也依然是在天上,和他在降世以前及升天以后的情形并无分别。我们在耶稣的生活中所看见的就是生命——上帝自己——在人性中的表现。”[2] 关于第二个问题,经文说“没有人升过天”,“升过”原文为完成时态。按理解,可以说“升过天”的人现在应该就在地上,而以利亚、以诺却是留在天上,没有下来。耶稣基督则不同,祂乃是直接从天上降下的人子,祂要将天上的真理传达给在世上的众人。 从这节经文让我们知道,真理不是我们人自己可以寻找的到的。如汤朴·威廉所说:“人不能自己到天上去寻找真理,只有一位自天降临,而且代表上帝的专差,能将真理宣传出来,他就是上帝住在人间的最完全的代表。”[3] 接下来,人子不单单是“从天降下”而且“必照样被举起来”为了要“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在本段经文本身,没有显明“被举起来”的具体意思,没有清楚指向基督的十字架(我们今日认为这里是指基督的十架,是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后来的事情是如何发生,但在耶稣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一定就是如此)。不过,这里将“被举起来”与摩西在旷野举蛇相提并论(参民21:7-9),说明耶稣是有暗示的。耶稣的提说可以成为以后门徒经历耶稣“被举起来”时的铺垫,使门徒不会太意外于耶稣的受死。另外,耶稣又将自己“被举起来”的最大果效指示出来,祂不是为受死而被举,祂乃是要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 三、赐下得生途径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现在是作者约翰的一种反思,这是就耶稣与尼哥底母的谈论而发出的。连接上文,约翰再次提出耶稣的身份、目的、以及人们的回应作一反思: 1)神伟大的赐予 在教会历史中,3:16素有“小福音”之称。虽然不是直接引用耶稣基督的话,但约翰却是对我们主的使命与信息一个恰当的诠释。 有人认为3:16把爱描述到极致,从不同角度来讲述爱[4]:最大的原因(因为)、最伟大的施爱者(神)、最伟大的爱(何等爱)、最广大的对象(世人)、最伟大的表现(甚至将)、最大的礼物(祂的独生子)、最伟大的行动(赐给他们)、最大的赐予(叫)、最广大的被爱者(一切)、最强烈的回应(信祂)、最伟大的拯救(不至灭亡)、最大的转机(反得)、最大的果效(永生)。[5] 2)耶稣降世的目的 约翰继续论述耶稣降世的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和合本的小字为“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这里有两层的恩典:第一层是不定世人的罪。圣经告诉我们,“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上),“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但是这里说耶稣基督降世的目的不是要定人的罪,这本身就是一个恩典。第二层是“叫世人因祂得救”。耶稣基督不但不定世人的罪,甚至将加倍的恩典临到世人,让世人因祂可以得救,不至死亡,乃是得着永生。如保罗在“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之后接着说,“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下) 不过,这里又强调“不被定罪”的要求就是信。这里并不是单独强调信的作用,或者像有人所说的,“信是我们得救的唯一条件”。这里的信是有前提的,就是神的爱。在神的爱里,在圣灵的感动之中,人相信了耶稣基督的名,这是一个重生的过程。我们相信,重生的过程是包括信在内的,在重生过程中的信才是真的信。第二章的结尾,约翰提出“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但是,他们因神迹而来的信并不是合神心意的,所以经文继续说:“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有的。”继而,耶稣就强调重生的意义,说明这之前,那些人的“信”是不在重生之内的,不是圣灵工作的结果,而是眼见神迹的结果,是虚假的信。 3)世人的回应 继而提到有关光与黑暗的问题,指的是耶稣——真光来到世上时的情况。有两种反映:一种是接受,一种是拒绝。接受的是那些按真理而行的人,而拒绝的就是那些行恶的人。 恨光不接受的人,在他们的“言谈中,在报章杂志上,在书籍中,以一种全然无知、妄自尊大的语调来作这些事。人既然恨光,就将自己封闭在黑暗里,卧在黑暗君王手中,作一个与神为敌,而不肯悔改、出黑暗入光明的人。”[6] [1]马唐纳著,新约圣经注释(简体合订版)——《约翰福音》,香港:角石出版社,1997年6月,页345。 [2]汤朴维廉著,《读约翰福音札记》,张伯怀译,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1992年4月,页75。 [3]汤朴维廉著,《读约翰福音札记》,张伯怀译,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1992年4月,页74-75。 [4]约3:16的英文译本(KJV)为:“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that whosoever believeth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verlasting life.” [5]何赫素著,《约翰福音研经导读》,梁秀芳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88年5月再版,页17。 [6] A.T. Robertson著,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卷三)——《约翰福音》,页137。 |
